2025年10月19日,《德黑兰时报》发表驻伊朗大使丛培武的署名文章《坚定捍卫联大第2758号决议 坚守一个中国原则》。全文如下:

今年5月,我以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向伊朗朋友介绍了台湾问题历史脉络,今天我从法理、史实和国际共识三个维度向伊朗朋友们阐释为何要坚定捍卫联大第2758号决议、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一、联大第2758号决议:法理基石不可撼动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决议(即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
该决议郑重确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官方法律意见明确指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这是联合国的一贯立场,均有案可查。
需要明确的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蒋介石残余势力败退台湾,仅是中国内部政权更替。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属性未变,主权与固有领土疆域从未改变。联大第2758号决议正是基于“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和前提,把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代表权和席位归还给中国政府,逻辑链条清晰,法理依据无可辩驳。
二、台湾归属中国:历史铁证不可篡改
台湾自古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记载确凿无疑。早在1335年,中国中央政府已在台湾设置管理机构、实施行政管辖;宋元以后,中央政府开始在澎湖、台湾设治,实施行政管辖;1684年清朝政府设立台湾府,并在1885年改台湾为行省,进一步强化对台湾的治理。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迫使清朝于次年签署《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这一史实恰恰证明,1895年前台湾已属中国领土。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书》,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义务;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正式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台湾地位问题早在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时便已彻底解决。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以浴血奋战与巨大牺牲换来的胜利成果,绝非个别国家虚假叙事所能撼动。清晰的历史经纬,始终印证着台湾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一个中国原则:国际共识不可逆转
1971年第26届联大开幕时,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席位的态势已经清晰明了。然而某些国家不甘心,在联大审议第2758号决议过程中,抛出所谓“双重代表权”提案,妄图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但没有得逞,沦为废案。这充分反映了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大势不可阻挡,一个中国原则作为国际共识不可逆转。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国家蓄意歪曲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炒作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误导国际舆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更是对二战胜利成果、战后国际秩序的公然挑战。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同所有国家建交的根本前提与政治基础,已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与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决议通过50多年来,在坚持该原则基础上,中国建交国从60多个增至183个。这一数字背后,是各国对历史事实的尊重、对国际法的恪守。
中伊是全面战略伙伴,一贯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一个中国原则不仅是中伊建交基础,也多次在两国联合声明等文件中得到重申与确认。中方高度赞赏伊方一贯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正确立场,愿同伊朗一道,不断增强政治互信,共同维护联大第2758号决议权威,坚守一个中国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国际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