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我感谢布林肯国务卿主持此次会议,感谢古特雷斯秘书长的重要讲话,也感谢杨立昆教授、李飞飞教授所作的通报。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发展,赋能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人工智能技术如同一把双刃剑,既可能成为改进社会治理、维护国际安全的力量,也可以成为威胁公平正义、危及和平稳定的源头。国际社会要共同加强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符合全人类共同价值,确保人工智能真正实现安全、可靠、可控、公平。
中国始终以负责任态度探索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科学路径。早在2017年颁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中国政府就明确提出要把握人工智能双重属性,最大程度防范风险。2021年,中国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将伦理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2023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全球首个生成式人工智能立法文件。
中国建设性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进程。去年10月,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从发展、安全和治理三个维度全面阐释了中方理念。中方主提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由第78届联大协商一致通过,此后又提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并推动建立“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之友小组”。近期,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里约热内卢峰会上强调,要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和合作,确保人工智能向善、造福全人类,避免其成为“富国和富人的游戏”。在金砖国家框架下,中国同各成员同意成立人工智能研究组,致力于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在人工智能军事应用这一关乎全人类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上,中国展现出了负责任大国应有的胸怀和担当。2021年,中国向《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提交了关于规范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立场文件。我们主张,各国尤其是大国对军事领域研发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应采取谨慎负责的态度,全面评估利弊后果,切实尊重他国安全关切,避免误解误判,防止军备竞赛。不断提高相关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确保其处于人类控制之下,反对相关武器系统的误用、恶用、滥用和扩散。不久前,中美两国元首在利马会晤期间回顾了两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对话合作,确认有必要应对人工智能系统的风险,提升人工智能的安全性,加强国际合作,促进人工智能向善普惠,强调应本着慎重负责任的态度在军事领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双方都确认应维持由人类控制核武器使用的决定。
科学发展的规律表明,要在科学认知和前进中解决问题,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因噎废食。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及应用的现实,对于国际社会如何行动,中方有几点建议: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要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实施敏捷治理,既加强前瞻性风险研判和管控,也要鼓励技术创新与和平利用。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确保人工智能技术不会成为发动战争和追求霸权的工具。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守国际人道法和伦理道德,保障人类尊严和人权,避免滥杀滥伤和误用恶用。
二是完善治理举措。要积极研发用于人工智能治理的合理可行技术,建立风险评估测试体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防止包括黑客攻击或数据欺骗带来的系统风险,降低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扩散风险。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人工智能技术不是少数人的蛋糕,全球治理也不应由部分国家说了算。中方坚决反对把少数国家制定的规则强加于人,搞针对特定国家的“小圈子”。坚决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界建立歧视性壁垒,损害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平等利用新兴科技的权利。“脱钩断链”“小院高墙”只会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破坏国际经济秩序,扰乱全球产供链稳定。只有东西互鉴、共治普惠,寻求公约数、扩大合作面才是正解正道。
在南北科技、数字和人工智能鸿沟扩大的背景下,必须秉持合作精神,增强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落实好全球数字契约,让人工智能技术惠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就此而言,作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理应成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主渠道,协调涉及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问题。
作为人工智能大国,中方愿积极支持联合国开展相关工作,为推动建立普遍参与、广泛共识的治理规范贡献力量。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