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苏班诺夫关于落实理事会决议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提交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的2008年工作报告,高度评价了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为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07-2009年合作纲要所做的工作,强调指出,地区反恐怖机构已成为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促进各成员国主管机关合作的有效机制。会议还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2010-2012年合作纲要草案,就执委会的组织干部问题、财政保障问题、本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法律基础建设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决议。
期间,李伟少将会见了中国驻乌大使于洪君,并代表公安部领导看望和慰问了中方派驻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