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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04-02 10:50

  2018年,外交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密结合外交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效。现就贯彻落实情况、存在不足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中央重大部署落地落实

  部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外交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部党委的领导作用。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多次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对有关工作做出部署。

  高度重视宪法修订和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宪法修正案公布实施后,部党委明确要求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我部和驻外使领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王毅国委兼外长在《人民日报》发表《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署名文章,深入解读宪法修正案在外交政策方面的修改内容,在我部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部内部属单位和驻外使领馆以专题报告会、图片展、研讨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组织拍摄微视频等多种方式不断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深入。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35名新任驻外大使、总领事和260名部内部属单位新任司处领导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二、推进外交外事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草案)》、《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已报送国务院审议。完成《关于在外交活动中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礼遇签证和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证件签发管理办法(草案)》正在补充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家防扩散法”草案。配合做好《外商投资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百余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服务外交大局的能力

  积极做好“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对接有关工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海洋、极地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进程。推动与东盟国家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启动“南海行为准则”案文磋商。签署《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积极参与国际司法协助规则制定,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继续与多国开展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签署工作。在外交决策中实行法律会商制度。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作,全面、扎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研究修订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查堵法律风险。制定《外交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外交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格式。首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短训班。全年共依法妥善处理4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围绕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及领导人重要出访,及时主动解读我政策立场。建成面向公众开放的中国条约数据库,收录我建国以来缔结的条约7000多项。“外交小灵通”、“亚洲雄风”等20多个微信公众号及“中欧信使”、“领事之声”等8个官方微博账号分别组建新媒体矩阵。12308手机应用客户端正式上线。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13件,办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88件,所有提案建议均已按时办复,并按规定对部分答复结果上网公开。

  五、积极开拓创新,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着重加强对外交干部的普法教育。全年举办两次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图片展、专题报告会和讲座、赴法院观摩庭审前往监狱参观座谈、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播放法治电影等多种形式普法。首次针对外交人员编发法治教育图书《外交人员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编制并报送我部普法责任清单,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关于对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汇编》,加强对驻华使团普法。有效指导驻外使领馆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积极向海外中国机构和公民宣传宪法,引导海外中资机构和个人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

  六、我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及下步规划

  2018年,我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仍存在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之处。比如外交立法总体仍较薄弱,依法办外交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继续提升等。2019年,我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部党委对我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我部法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服务管理、指导督促等职能,全力推动实现外交法治建设目标。

  (二)针对性加强外交外事立法。重视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将立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加强立法统筹规划,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确保重点立法项目如期推进。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涉外法律制定、修订工作。

  (三)着重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按计划推进“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和联合国发展领域改革,积极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积极有效参与外空、极地、网络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

  (四)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提升公开实效。

  (五)大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法治素养。开拓思路,不断创新法治宣教的方式方法,使普法教育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激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重点提高干部依法办外交、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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