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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就“特大型港口计划”合作谅解备忘录附件达成一致

2007-06-06 00:00

  5月下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美国能源部代表在北京举行“特大型港口计划”(以下简称“大港计划”)第五轮技术会谈,双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美国能源部关于合作防止非法贩运核及其它放射性物质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的11个附件达成一致,并签署会谈纪要。

  “大港计划”旨在通过在有关港口安装检测系统,阻止核和其它放射性材料的非法运输,系中美反恐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中美于2005年11月签署备忘录。2006年2月,双方开始就备忘录附件进行技术谈判。备忘录附件技术谈判的完成,标志着双方就“大港计划”合作迈出重要一步,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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