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第60届联大一委关于“遵守不扩散、军备限制和裁军协定”决议案( L.1/Rev.1 )的投票后解释性发言
(2005年10月31日,纽约)
2005-10-31 00:00
【中大小】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主张,各缔约国全面遵守有关军备限制、裁军和不扩散协定义务,有利于推动国际裁军与防扩散努力,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因此,中方赞同“遵守不扩散、军备限制和裁军协定”决议案(L.1/Rev.1)的主旨。与此同时,中方注意到,联大2002年协商一致通过的“遵守军备限制、裁军和不扩散协定”决议(57/86)中包含的一些十分重要的内容和原则,在今年的决议草案中没有得到充分反映,而这些要素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依然十分重要,本应继续予以肯定和坚持。因此,中国代表团没有参加对“遵守不扩散、军备限制和裁军协定”决议案(L.1/Rev.1)的投票。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