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交部 > 组织机构 > 军控司 > 发言与文件

中国代表团团长成竞业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二次审议大会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08-04-08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您当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第二次审议大会主席表示祝贺。中国代表团将与您和其他代表团充分合作,确保大会取得积极成果。借此机会,我愿对英国大使林·帕克阁下及其领导的筹备工作组为大会召开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我也完全赞同尊敬的古巴代表何塞·迪亚兹·杜克代表“ 不结盟” 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先生,

  作为第一项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制度的多边军控条约,《公约》实施近十一年来,在消除化学武器对人类社会的威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公约》成功的实践证明,多边主义是应对威胁、维护共同安全、促进和平与发展唯一有效的途径。

  推动《公约》宗旨和目标的早日实现是各缔约国肩负的共同责任和使命。各国应充分利用本次大会这一重要契机,全面审议《公约》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凝聚共识,加深合作,推进《公约》的有效、平衡实施。

  主席先生,

  中方已向大会提交了国家履约报告和立场文件,全面、详细地介绍了中国政府的履约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问题的立场。我愿结合大会议程,就以下问题简述中方的看法:

  一、按期、彻底销毁化学武器是《公约》的核心宗旨和中心任务,攸关《公约》的权威和信誉。中方赞赏有关化武国在履行其《公约》义务方面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同时呼吁这些国家恪守义务,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在《公约》规定的2012 年这一时限内完成销毁。今后几年是销毁的关键期和高峰期,禁化武组织应高度重视化武销毁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安排人员、经费和工作计划时,应优先确保与销毁相关的核查等工作。

  二、尽快、安全、彻底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事关《公约》的核心目标,事关中国人民的生命和生态环境安全。中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挖掘回收及销毁准备等工作取得一些进展。销毁完成时限日益临近,尽管如此,迄今尚无一件日遗化武被销毁。中方敦促日方切实履行《公约》义务,加大投入,尽早启动并按期完成销毁。中方将继续为此提供适当合作,并支持技秘处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三、改进核查机制应符合《公约》规定,并遵循“ 公平、合理” 原则。核查机制总体上是有效、可行的。近年来,各国就调整分配核查资源、优化核查等进行了探讨和尝试。中方重申,化武销毁核查是核查机制的重点,优化核查、节省资源不能以牺牲有效性为代价。安排对《公约》第六条设施的核查时应充分考虑设施风险度、地域分布不均等因素。中方呼吁各方本着务实、合作的精神,尽快妥善解决设施风险度、其他化学品生产设施视察选择方法等重要未决问题。

  四、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缔约国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是《公约》的重要宗旨。经济发展与安全保障同为缔约国享有的重要权益,对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公约》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呼吁各方和技术秘书处从全面、平衡履行《公约》的高度认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投入更多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切实、有效地促进交流与合作。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全面、认真地履行自身义务。中国制订并不断完善履约立法,建立了国家和地方履约主管部门,形成了覆盖全国、管理有效的履约体系。中国按时准确地提交了各类宣布,顺利接受了禁化武组织150 余次视察。中国制订了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并一直严格执法,防止出口的有关化学品、设备及其技术被用于《公约》禁止的目的。

  中国政府积极致力于《公约》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适用。香港特区的履约工作已全面展开。澳门特区的履约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国政府将遵循“ 一个中国” 原则,积极、务实地寻求解决《公约》在台湾地区的适用问题。

  中国以实际行动促进《公约》普遍性,推动制定国家履约措施及相关交流,促进防护援助以及国际合作。中国政府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在华先后合办两次国际履约研讨会和一次亚洲国家履约机构会议。一审会至今,中国先后共捐款6 万美元用于促进《公约》普遍性、防护援助、国际合作和纪念《公约》生效十周年等。今年5 月,中国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还将在北京合办援助与防护培训班。

  在总干事的领导下,技秘处为《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对此表示赞赏,并一贯积极支持、配合总干事和技秘处的工作。中国举办了两期视察员培训,已有两家实验室成为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指定实验室。中方是首批在附表二设施视察中接受现场采样的缔约国,并与技秘处就电子宣布等进行了有益探讨。

  主席先生,

  《公约》实施已迈出坚实的步伐。展望未来,真正实现无化武世界这一《公约》宗旨和人类的共同愿望任重而道远。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公约》,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