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
首先,我祝贺你担任本次筹备会主席,感谢你为会议召开所做的大量工作。我相信,你丰富的经验和智慧能引导本次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中国代表团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你的工作。
主席先生,
今年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达成40周年。《条约》自生效以来,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推进核裁军进程及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国际和平与安全。
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变化,安全领域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恐怖主义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交织,地区热点核问题此起彼伏,国际上对核能的需求不断增加。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事关《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条约》新一轮审议进程的启动,为我们加强《条约》和应对新挑战提供了重要契机。事实证明,各国真诚合作,坚持多边主义,全面平衡地推进防扩散、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三大目标,是加强条约的唯一途径。我们应当充分利用筹备过程,为2010年审议大会取得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础。
主席先生,
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消除核武器扩散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核武器扩散问题十分复杂,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首先,应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合作与信任的国际环境,尊重彼此安全利益,谋求普遍安全。
其次,坚持通过对话与谈判解决防扩散问题。单纯地施压、制裁或诉诸武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相反会激化矛盾。
第三,确保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公正性和非歧视性,避免采取选择性做法。应进一步提高《条约》的普遍性,继续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功能。所有缔约国都应切实履行《条约》规定的防扩散的义务。
主席先生,
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重视和积极参与防止核扩散的国际努力,已加入核领域所有有关国际条约与机制。中国严格执行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及其他与防扩散有关的决议。我们已建立起全面的核出口管制法规体系,并不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为推动和平解决有关地区核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和半岛无核化进程已取得实质性成果,有关核设施去功能化、对朝援助、有关国家间关系改善等各方面的工作在向前推进。中方与其他各方一道,正在为继续推进六方会谈进程而努力。我们希望各方能继续保持诚意和耐心,共同推动会谈进入新阶段。
中方主张通过外交谈判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伊朗在严格履行《条约》相关义务的情况下,其和平利用核能权利应得到尊重。这有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前不久,六国外交部政治总司长及欧盟对外关系总司长在上海召开会议,就复谈方案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许多共识。有关各方应运用创造性思维,显示灵活,加大外交努力,以寻求全面、长期解决伊核问题的办法。
主席先生,
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是《条约》的重要目标。所有核武器国家都应明确承诺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并承诺停止研发新型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并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参与核裁军进程创造必要条件。
2000年审议大会就核裁军达成的“13条措施”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精神和原则,包括“维护国际战略平衡与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应予继续坚持。同时应结合形势发展,重申仍然有效的措施,并提出反映各方共识的新建议。
妥善解决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安全保障问题,对于推进防扩散目标具有积极作用。国际社会有必要尽早就此缔结一项国际法律文书。此前,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中国作为核武器国家,坚定支持并积极推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一直倡导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中国对发展核武器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核军备竞赛。中国积极支持《全面禁核试条约》早日生效,致力于推动尽早批准该条约,将继续恪守“暂停试”承诺。中国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在尽快达成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启动“禁产条约”谈判,同时就“防止外空武器化”等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中国坚定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签署了所有已开放签署的无核区条约相关议定书。我们已与东盟国家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欢迎中亚五国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主席先生,
和平利用核能是《条约》赋予无核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是条约规定的重要目标之一。充分尊重无核国家的上述权利,并加强相关国际合作,有助于巩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平利用核能与防止核扩散密切相关。国际社会应平衡处理两者的关系,确保它们互相促进,而不是彼此对立。既不应以防扩散为由,限制或剥夺无核国家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也不能允许借和平利用核能从事核扩散活动。
中国代表团认为,国际社会有必要积极探讨既能保障各国和平利用核能权利,又能防止核扩散的解决办法,以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国际合作。我们注意到有关方面近年来就建立多边核燃料循环体系所提出的各种建议,希望各国就此进行深入讨论。
中国赞赏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鼓励和支持机构在这一领域进一步加大投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大的帮助。中国重视与机构在各方面的合作,同时积极参与和平利用核能国际合作,多年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和平利用核能合作。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扩大同有关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主席先生,
中国重视《条约》的新一轮审议及其筹备进程。去年的筹备会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我们应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继续认真讨论所有有助于推进条约三大目标的合理主张和建议,争取此次筹备会取得积极的成果。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