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交部 > 组织机构 > 军控司 > 发言与文件

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二筹会上关于无核武器区问题的发言

(2008年5月,日内瓦)

2008-05-12 00:00

  主席先生:

  建立无核武器区以及核武器国家签署和批准各无核武器区条约有关议定书,对推动核裁军与防止核扩散、促进全球及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是迈向无核武器世界的重要步骤。

  国际社会应尊重和支持无核武器国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和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核武器国家应尊重各无核武器区的法律地位,并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承担相应义务,切实落实各无核武器区条约及其有关议定书规定的安全保证,无条件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中方认为,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于1999年通过的关于建立无核区的指导原则,对于当前有关建立无核区的努力仍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应得到忠实遵守。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以实际行动支持有关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中国政府签署并批准了《南极条约》、《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附加议定书、《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第二、第三议定书及《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第一、第二议定书,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中国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问题达成一致,期待东盟与其他四核国尽快解决有关问题,使议定书早日开放供签署。中国支持中亚五国于2006年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认为这是将中亚无核武器状态法律化的实质性一步。中国赞赏并支持中东国家根据有关决议精神,通过协商方式争取早日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中国尊重和欢迎蒙古的无核武器地位。中国鼓励无核武器国家为建立新的无核武器区提出倡议并付诸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