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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裁军大使吴海涛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2014年缔约国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2014-12-01 01:24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你担任《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缔约国会议主席表示祝贺。中国代表团将全力支持你的工作。

  主席先生,

  今年8月的公约专家会上,各方就国际合作与援助、生物科技发展、国家履约、加强公约第七条的执行等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代表团赞赏主席据此提交总结各方观点的“综合文件”。我愿简要阐述中方对相关议题的立场。

  第一,促进和平利用生物技术的国际合作与援助是公约的重要支柱,有助于提高缔约国履约能力。中国呼吁缔约国共同努力,进一步探讨国际合作与援助的思路和措施,特别是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对生物科技、材料和设备的合理需求,推动公约第十条得到切实落实。中方愿在公约框架下进一步拓展相关合作与援助。

  第二,及时评估生物科技发展对公约的影响、防止生物科技缪用、提高生物安全与安保能力,加强两用性生物科研监管,有利于公约有效实施。为共同应对各类生物安全风险和挑战,应支持缔约国根据本国国情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处理好生物科技发展与监管的平衡。

  第三,建立履约机制、加强国内立法、健全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有助于增强公约有效性。应在渐进与自愿原则基础上,继续鼓励缔约国分享履约经验、根据本国国情加强国家履约措施。应该看到,增强公约有效性的最佳途径是达成包括核查机制在内的、全面加强公约的议定书。

  第四,根据公约第七条提供应对违约的援助是缔约国的法律义务,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具体机制和程序。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可在帮助缔约国提高疫情监控与应对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应缔约国请求,上述国际组织可根据其职能,在卫生及人道主义领域,向有实际需要的缔约国提供帮助。中方认为,调查指称使用生物武器复杂敏感,缔约国可根据公约第六条,向安理会提出控诉,由安理会决定是否启动调查,有关调查宜在安理会主持下进行。

  主席先生,

  今年3月以来,埃博拉疫情在西非国家爆发并蔓延,再次凸显大规模传染病等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全球安全、稳定的威胁。面对疫情,不少缔约国和国际组织及时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援助与合作。中国已开展了四轮总价值7.5亿元人民币的援助,包括药品、食物、设备、专业人员、检测实验室和治疗中心等。中国积极援助非洲国家抗击埃博拉疫情,既是出于我们对非洲国家的友好情谊,也是出于我们对国际社会共同安全的责任感。

  主席先生,

  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增进了人类福祉。同时,生物科技缪用、大规模传染病、生物恐怖主义隐忧也在威胁人类的安全。面对这一形势:

  我们应加强履约机制建设,平衡推进公约各项目标,全面履行公约各项义务。

  我们应加强履约能力建设,特别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在监测、检测、应对生物安全威胁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我们应加强国际合作与援助,分享经验,交流信息,共同应对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威胁。

  我们应加强沟通协调,在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建立联系渠道,加强政策协调,维护全球生物安全。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将以务实和建设性态度参加会议讨论,与各方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本次会议及本轮会间会进程取得积极进展。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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