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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九月理事会上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发言

2014-09-19 10:08

2014/09/19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总干事先生就伊朗核问题提交的最新报告,也注意到报告再次指出,机构继续核实伊朗已申报的核设施的核材料未被转用,但无法确认伊所有核材料均用于和平活动。

  主席先生,

  中方高兴地看到机构与伊合作取得一定进展,赞赏秘书处和总干事本人为此所做的努力,积极评价总干事不久前访伊所取得的成果。我们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专业的工作方式,在对伊实施保障监督和推动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方面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中方赞赏伊方在通过对话合作解决伊核问题方面作出的努力,鼓励伊方进一步加强与机构的合作,采取更加积极的姿态,继续推进伊核计划未决问题的解决。

  主席先生,

  当前,六国与伊全面协议谈判已进入关键阶段,各方即将于9月联大期间举行新一轮对话会。在前六轮谈判中,各方都展现出尽快达成协议的政治意愿,也取得了一些共识。中方为此感到高兴。

  我们同时要看到,伊核问题复杂敏感,涉及有关各方重大关切和利益,谈判难免会有分歧和困难。但我们更应看到,国际社会距离解决伊核问题的目标从未如此接近。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各方采取理性务实的态度,照顾彼此关切,坚持分步对等原则,就有可能找到互利共赢的解决办法。

  主席先生,中方始终认为,对话与谈判是解决伊核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我们一直本着客观、公正和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劝和促谈,为推动伊核问题和平谈判进程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中方愿继续与各方保持沟通,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最终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核问题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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