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维也纳)
主席女士:
中方注意到总干事就伊核问题提交的报告和介绍性发言。报告和发言介绍了机构与伊朗双边接触、加速澄清伊核计划未决问题等有关情况。
中方赞赏机构与伊继续保持密切沟通接触,以及机构秘书处和总干事本人为此付出的努力,希望机构继续严格根据职权,秉持客观、公正和专业立场,进一步加强与伊沟通合作,在对伊实施保障监督和根据“联合行动计划”开展核领域监督核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主席女士,
当前,伊核全面协议谈判已进入终盘。六国与伊均体现出致力于达成协议的政治意愿,目前正加紧谈判起草协议主体案文和技术附件。中方相信,只要各方保持积极的政治意愿,坚持共识,聚集分歧,妥善照顾彼此关切,及时作出政治决断,如期达成全面协议是完全可能的。
主席女士,
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对话谈判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核问题,始终建设性参与伊核谈判进程。中方愿继续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如期达成全面协议。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