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维也纳)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总干事于5月27日就伊核问题提交的最新报告。报告肯定了伊执行全面协议核领域措施的情况,继续核实伊已申报的核材料未被转用,并介绍了机构与伊双边接触的最新进展。总的看,报告有助于坚定国际社会对全面协议后续执行的信心。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主席先生,
中方高兴地看到机构与伊保持良好合作,积极在伊开展监督核查活动,赞赏机构秘书处和总干事本人为此付出的努力。我们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和专业立场,根据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和全面协议,对伊核活动实施监督核查。
中方同样赞赏伊方积极履行全面协议核领域相关措施,认为这体现了伊方致力于执行协议的积极政治意愿。我们鼓励伊方与机构继续保持紧密沟通与合作,严格按照全面协议的规定,协助机构在伊顺利开展监督核查活动。
主席先生,
全面协议执行总体进展顺利,但后续执行任重道远。下阶段,六国和伊朗应继续坚守政治承诺,排除外部干扰,妥善处理分歧,推动全面协议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平衡落实。
中方愿继续同包括机构在内的各方保持密切沟通,为推动全面协议后续执行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