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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观察员代表团在《武器贸易条约》第四次缔约国会议上的发言

2018-08-21 16:51

主席先生: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阁下担任主席,并感谢日本政府为此次会议作出的周到安排。中方作为观察员参加此次会议,体现了中方对常规武器非法转让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切.

  近年来,常规武器尤其是轻小武器非法贩运与滥用造成的地区局势不稳定和人道主义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中方对此高度重视,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国际武器贸易行为,打击非法武器转让。因此,中方以积极、建设性态度参与《武器贸易条约》谈判进程,并做出了贡献.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建立了完备的军品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体系,对军品出口的管理水平远远超过条约要求。第一,中国在军品出ロ方面一向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不向受安理会武器禁运的国家和地区出口军品,严格遵循三项原则:有助于接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第二,中国先后颁布实施了《枪支管理法》、《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及《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等法律法规,对所有军品出口依法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第三,中国只与主权国家开展军品贸易,并要求接受国政府提供军品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承诺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向第三方转让从中国进口的武器。

  国际合作方面,中国政府一贯积极开展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国际合作与援助,全面参与联合国常规武器转让登记制度。中国积极参加了今年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第三次审议大会,并通过双边磋商、提交国家报告等方式,与各方分享在打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上的政策和实践。中国有关职能部门也与外国相应主管部门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在上合组织、中非合作论坛等框架下向有关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培训,为打击武器非法贸易作出贡献。

  主席先生,

  条约生效已近四年。我们注意到,不少武器进出口大国尚未加入条约,各方对条约的履约工作及成效仍有不同看法。中方希望条约能真正有助于解决常规武器非法贸易引发的问题,同时也不应影响国家间正常合法的武器贸易。

  中国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常规武器非法转让引发的问题,也愿与条约缔约国在内的各方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建立规范合理的武器贸易秩序,妥善解决武器非法转让问题,为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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