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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次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关于核不扩散问题的发言

2019-05-03 16:00

(2019年5月3日,纽约)

主席先生,

  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消除核武器扩散风险,是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应有之义,有利于促进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解决核不扩散问题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国际社会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努力:

  首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打造有利的安全环境。各国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核不扩散问题,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和可持续的安全观,构建公道正义、普遍安全的国际和地区环境,消除核武器扩散根源。

  第二,坚持多边主义,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扩散问题。应在现有国际法框架内开展对话合作,切实履行业已达成的多边协议,维护联合国权威,坚决反对动辄退群毁约,实施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甚至威胁诉诸武力。

  第三,坚持原则,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权威。要全面、忠实、平衡履行《条约》各项义务,摒弃双重标准和实用主义,不以国家间亲疏好恶来制定防扩散标准。在国际安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形势下,守住这条底线尤为重要。尚未加入《条约》的国家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并将全部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之下。要继续促进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和附加议定书的普遍性。

  第四,公正、平衡处理核不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关系。防止核武器扩散、推进和平利用核能,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任何防止核扩散的措施都不应妨碍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权利;同时,各国也应严格履行《条约》义务和规定,不以和平利用核能为借口从事扩散活动。应重视个别国家核材料供需严重失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主席先生,

  中国已向本次筹备会提交NPT履约国家报告,全面介绍履约成就,这是中国为推动条约审议进程取得成果采取的一项实际举措,体现了中国对条约的坚定政治支持。

  中方致力于加强以《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权威性、普遍性和有效性,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认真、全面履行自身承担的防扩散国际义务,切实执行安理会相关防扩散决议。近年来,中方从机制建设、立法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本国核不扩散体系,确保防扩散政策有效实施。

  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的大国,中方始终积极参与防扩散国际合作,为推动政治外交解决地区核扩散热点问题作出不懈努力。

  在伊核问题上,继续执行全面协议是解决伊核问题的唯一现实、有效途径,对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及中东和平稳定至关重要。全面协议是联合国安理会核可的多边协议,所有各方都有义务认真执行。中方赞赏并期待伊方继续认真执行全面协议,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巩固维护全面协议的政治势头,保障伊方享受全面协议经济红利。我们也敦促美方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停止“极限施压”、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等非建设性做法,以负责任态度回应国际社会关切。

  在朝鲜半岛核问题上,朝鲜半岛形势延续对话缓和势头,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国际社会应当鼓励朝美双方保持耐心,沿着推进半岛无核化、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的正确方向继续前行。半岛核问题延宕几十年,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有关各方要共同制定实现半岛无核化和建立和平机制的总体路线图,在此基础上按照分阶段、同步走思路,明确每个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具体措施,在各方同意的监督机制下,由易到难,循序推进。中国在半岛问题上始终坚持无核化目标,坚持对话协商解决问题,坚持维护半岛和平稳定。中方将与各方一道,朝着既定目标继续作出积极努力。

  中国代表团已提交关于核不扩散问题的工作文件,希望能在筹备会报告中得到充分反映。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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