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9年8月26日)
主席先生: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阁下担任主席,并感谢秘书处为此次大会做出的周到安排。中方再次作为观察员参加《武器贸易条约》缔约国大会,体现了我们对常规武器非法转让问题的高度重视,对该条约宗旨和原则的支持,以及与条约缔约国加强交流与合作的真诚意愿。
主席先生,
多年来,常规武器,特别是轻小武器非法贩运与滥用问题引发的地区局势不稳定、人道主义危机等问题,持续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常规武器控制问题在国际军控议程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联合国秘书长在其新裁军议程中将此称为“拯救生命的裁军”,这恰当地反映了在多边主义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常规武器军控的重要意义。
中方高兴地看到,条约生效近五年来,各缔约国认真履行条约义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为规范国际武器贸易行为、打击非法武器转让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武器泛滥引发的各方面问题。中方对此高度赞赏。
主席先生,
中方一向高度关注常规武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国际武器贸易行为,打击非法武器转让。本此精神,中国政府建立了完备的军品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体系,对军品出口的管理水平已超过条约要求。第一,中国的军品出口严格遵循三项原则,即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防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第二,中国先后颁布实施《枪支管理法》、《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及《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等法律法规,对所有军品出口依法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第三,中国只与主权国家开展军贸合作,并要求接受国政府提供军品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承诺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向第三方转让从中国进口的武器。第四,中国严格履行相关国际承诺,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有关武器禁运的决议规定,并积极支持和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识别和追查文书》及《枪支议定书》。第五,中方重视提高常规武器转让的透明度,多年来坚持向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提交武器转让情况报告,并积极参与该登记册政府专家组工作,为该机制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政府还积极参与常规武器领域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我们长期开展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国际合作与援助,通过多种方法分享中方相关政策和实践,并在上合组织、中非合作论坛等框架下向有关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培训,推动各方共同为打击武器非法贸易做出贡献。
主席先生,
常规武器控制问题涉及面广,处理起来十分复杂,需要国际社会坚定致力于多边主义,充分考虑各国正当安全利益,妥善解决各国合法利益诉求,在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基础上,统筹解决常规武器各方面问题。
作为国际大家庭中负责任的一员,中方以积极、建设性态度参与了条约的谈判进程,为条约达成做出了重要贡献。中方目前虽不是条约缔约国,但作为观察员参与了条约历届缔约国大会,并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致力于增进条约的有效性和普遍性,包括认真研究入约问题。
中国政府愿与包括条约缔约国在内的各方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构建规范合理的武器贸易秩序,妥善解决武器非法转让问题,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