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交部 > 组织机构 > 军控司 > 发言与文件

中国就“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问题
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的文件

2024-05-23 18:21

“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LAWS)是科技发展和新军事革命的产物,既关乎国防安全,也事关人道主义。国际社会对LAWS问题的重视和理解程度不断上升。从维护全人类共同价值和利益出发,有效管控人工智能引发的安全、法律、伦理、人道主义等风险,是各国安全与发展的需要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始终以建设性态度参与相关国际讨论和治理进程,积极贡献治理方案。2017年以来,中国参加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CCW)框架下历次LAWS政府专家组会议,在CCW平台提出了《中国关于规范人工智能军事应用的立场文件》。202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倡议》强调,发展人工智能应遵守适用的国际法,各国尤其是大国对在军事领域研发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应该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要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

中国认为,各方应从防止新军备竞赛的角度出发,遵循平等安全、共同安全与普遍安全的原则处理LAWS问题,反对借助LAWS谋求绝对军事优势和霸权。中国主张:

一、《特定常规武器公约》(CCW)平台是讨论LAWS问题的合适场所。在国际安全领域坚持协商一致原则十分重要。CCW框架下讨论持续取得进展,LAWS相关政府专家组推动达成了“11条指导原则”等重要成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各方立场在诸多议题上出现一定程度趋同,2023年专家组达成实质性报告,体现出CCW平台的独特价值。在此背景下,贸然“另起炉灶”推动到其他平台讨论LAWS,恐冲击现有进程,扩大国家分歧,使多年凝聚的成果和共识付诸东流。

二、定义特征问题是制定任何切实可行管控措施的基础和关键。LAWS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讨论角度越是发散,各方的关切与分歧就会越多,越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应优先讨论定义,争取先就定义要素、技术特征等达成一致理解,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谈判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不应脱离“致命性”讨论LAWS,否则将悖离人道主义军控的初衷,混淆LAWS与“自主武器系统”(AWS)的概念,使问题复杂化,进一步迟滞讨论进程。

三、应结合技术发展趋势,对LAWS所涉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研究论证。《日内瓦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等国际人道法完全适用于包括LAWS在内所有武器系统。但当前技术水平下,现有国际人道法是否足够应对LAWS引发的挑战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LAWS是否具有在战场环境中的区分能力和作出比例性决定的能力等。鉴此,各国应开展负责任的创新,并采取有效预防性措施,使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领域新技术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平民伤害,践行人道主义宗旨和目标。

四、“分类分级”管理是应对LAWS问题的合理路径。笼统地推出禁止或限制措施或将损害各国正当国防能力,甚至损害各国和平利用相关技术的权利。中方认为,应考虑从“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等角度对LAWS进行分类,对“不可接受的”部分可考虑效仿《关于激光致盲武器的议定书》,达成法律文书加以禁止;对“可接受的”部分采取必要的风险减缓措施。中方曾就“不可接受的LAWS”提出五大特征,中方愿与各方继续探讨。

中国将继续秉持开放、包容、互鉴精神,在CCW框架下同各方保持沟通交流,推动就LAWS问题形成更多共识,共同维护和促进国际和平安全。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