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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委会上关于加强审议进程具体问题的发言

2025-05-09 16:32

主席先生,

今天上午,中方就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审议进程问题阐述了一般性的意见和主张。我愿借此机会,结合主席散发的相关建议文件,就透明、报告与问责问题进一步阐述立场。

中方始终认为,透明、报告和问责不能替代核裁军。当务之急是,拥有最大核武库国家切实履行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进一步大幅、实质削减其庞大核武库,尽快谈判达成《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后续协议。透明、报告与问责应覆盖核裁军、核不扩散、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适用于所有缔约国。此外,考虑到当前国际安全现实,还必须充分考虑核武器国家在核力量规模、核政策、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区别,接受各国在核透明侧重点上存在差异。要求所有核武器国家承担无差别核透明责任,采用统一标准报告模板,只会强化部分国家战略优势、损害其他国家安全利益,无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美方刚才提到过去四年两次公布核武器数量,中方没有5000多枚核武器好展示,就不和美方攀比了。

中方主张五核国自愿协商提交国家履约报告频率,继续按照五核国2013年达成的共同框架提交报告,不搞普遍适用的模板。如果要审议核武器国家履约报告,也应一并享受“核保护伞”的无核武器国家的报告。报告审议方式还需进一步讨论,但在第一委员会附属机构审议是不合适的,我们愿同各方开展建设性协商。

最后中方要强调,要求“核保护伞国家”提交报告接受审议,不会创设第三类国家。在NPT审议进程中,很多国家都关切,“核保护伞”国家对核武器国家的核武器部署、使用等方面的政策都有重要影响,“核保护伞”安排因而也会对国际核裁军进程与核不扩散体系产生直接影响。这事实上造成无核武器国家在安全上的不平等。从最近形势发展看,这种不平等正在加剧。因此,这些国家提交报告并接受审议,报告核武器在其国家安全政策和集体安全政策中的作用以及其降低核武器作用的努力,有利于实现NPT的目的和宗旨,非但不会影响其无核武器国家地位,还能够显示它们负责任无核武器国家形象。刚才也有“核保护伞”国家提到,所有国家都应致力于加强透明、报告与问责,希望它们说到做到。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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