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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控司司长张炎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答问

2006-12-04 00:00

(2006年12月4日)

  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换言之,就是在积极推进防扩散目标的同时,必须本着平等互信、和平共处的原则处理国与国关系,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从根本上消除有关国家发展核武器的动因。

  第二,通过对话和谈判妥善解决与防扩散相关的问题。制裁和施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防扩散问题。实践证明,唯有通过对话,增信释疑,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才能最终使有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应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问题。在推进防扩散目标的同时,要尊重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要防止在防扩散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和歧视性做法。同时,要防止借和平利用核能之名从事核扩散活动。

  第四、切实维护和加强现有的国际防扩散体制。《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都应切实履行核不扩散义务。同时,非条约缔约国也应遵守条约确定的核不扩散原则,并早日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条约。

  就亚洲地区而言,当务之急是妥善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这两个问题都很复杂,有着深刻的根源。两个问题都面临两种前景,一种是和平解决,另一种是升级为重大危机,国际社会应尽最大可能避免后一种前景。我们希望有关各方能坚持和平解决方向,继续通过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和伊核问题六国机制支持的欧盟三国与伊朗的对话,充分发挥智慧,显示灵活,平衡考虑并合理解决有关各方的关切,共同寻求可为各方接受的解决方案。中国将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继续努力。如果这两个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将会对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实现地区防扩散目标作出贡献。

  二、美国和日本发展反导系统是不是对和平的威胁?

  答:同许多国家一样,中国对导弹防御系统对全球和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消极影响存在关切。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中方理解相关国家对自身安全的关切,但通过发展反导系统谋求自身的绝对安全,只会事与愿违。发展反导系统,意在利用经济和科技实力上的优势,试图获取军事优势和行动自由。世界上没有坚不可摧的堡垒。中国有句古话,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一些国家为维护自身安全,很可能被迫调整安全战略,发展反制措施使导弹防御失效。因此,导弹防御将打破既有的战略平衡,导致导弹“攻防手段的轮番升级,甚至引发新一轮军备竞赛;另一方面会影响国家间战略互信,危害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不利于改善全球安全环境。这与当今国际社会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普遍愿望显然是不符的。

  第二,开展导弹防御方面的合作还将导致导弹技术的扩散,不利于国际防扩散努力。从技术层面上说,进攻性和防御性导弹在技术上是互通的,导弹防御系统的预警、拦截、指挥控制等部件都涉及尖端、敏感的导弹技术,联合发展反导系统,向有关国家转让先进导弹或技术,将造成导弹及其技术的扩散,危害国际防扩散体系的有效性。

  第三,发展导弹防御系统将把武器化及军备竞赛引至外空,危及外空的和平与安全。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外空与人类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密切,外空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导弹防御系统包含空基、天基武器拦截系统,在这一领域里的研发活动,使外空武器化日益成为现实威胁。在这一点上,我要强调指出,中国反对在外空部署和使用武器,主张早日谈判并达成一项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以有效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

  总之,发展反导系统不是谋求安全的正确选择,想通过导弹防御谋求实现自身的绝对安全,更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各国应奉行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尊重其他国家的安全利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去年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倡导建立和谐世界,我认为这是实现国际持久和平与安全的正确途径。

  最后,我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向台湾提供导弹防御支持或援助。台湾问题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能够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不要损害中国的核心利益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三、您相信世界能消除核武器吗?

  答:彻底消除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夙愿。核武器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迄今只使用过一次,我们坚信,核武器必将在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消亡。

  多年来,国际社会为推进核裁军做出了不懈努力,也取得了一些进展。比如说,达成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以核裁军、防止核武器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为目标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95年获得无限期延长。越来越多的地区建立起无核武器区。与此同时,美俄(前苏联)也通过一系列条约,削减了各自的核武库。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上,五核国还就彻底消除核武器做出了明确承诺。这些都是朝着实现消除核武器的目标迈出的积极步骤。

  近年来,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国际核裁军领域乏善可陈,但我们始终坚信,只要国际社会展示政治意愿,创造必要的国际环境,最终彻底消除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认为,国际社会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核武器国家承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尽早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第二、按照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原则,逐步推进核裁军进程。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的责任,应遵循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进一步削减核武库,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

  第三、在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之前,核武器国家:

  -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应承诺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应继续支持有关国家和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

  第四、日内瓦裁谈会应尽快达成一个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就核裁军、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第五、推动作为核裁军重要步骤之一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在条约生效前,应继续支持暂停试。

  中国从不回避自己的核裁军责任和义务,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在1964年10月16日成功进行第一次核试验后,即郑重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问题。

  中国坚持奉行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是唯一做出这种承诺的核武器国家。中国已向所有无核武器国家提供了消极和积极安全保证。中国支持日内瓦裁谈会在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谈判缔结一项“禁产条约”。中国坚定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

  我们相信人类既然有能力发展核武器,也应该有能力有朝一日彻底消除核武器。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崇高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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