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张军大使在第55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2009年2月17日,海牙)
来源:    2009-02-1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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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欢迎您再次主持执理会。我相信,在您的引导下,本届会议将取得成功。中国代表团将与您及其他代表团充分合作,为顺利完成会议各项议程作出积极贡献。

  我要感谢总干事菲尔特阁下就禁化武组织工作所做的全面报告,并重申对总干事和技秘处工作的支持,赞赏其长期以来为推进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所作的不懈努力。我完全赞同尊敬的古巴大使Oscar de los Reyes Ramos代表不结盟和中国所做的发言。我也愿借此机会欢迎伊拉克成为公约第186个缔约国,这使公约普遍性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主席女士,

  2009年对禁化武组织来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二审会和第十三届缔约国大会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目标和方向。另一方面,毋庸置疑,我们在库存化武销毁、遗弃化武销毁、改进工业核查和加强国际合作等领域仍面临严峻任务。这要求我们在今年首届执理会上就加倍努力,以负责任、建设性态度和合作精神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在此,我愿重申对协商一致原则的支持。下面,我愿结合会议相关议题阐述中方立场:

  一、尽快、彻底完成化武销毁是禁化武组织当前最紧迫的任务。2012年是公约规定的最终销毁期限,现在距此时限仅三年时间,各国化武库存总量的近58%仍待销毁,中方对当前销毁进展深表关切。中方呼吁有关国家增强紧迫感,克服困难,加快销毁进程,确保在公约规定时限内完成销毁。希望技秘处充分保障对化武销毁核查资源的投入,确保公约核心目标的实现。

  二、日本遗弃在华化武销毁问题始终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重大关切。日遗化武每时每刻都严重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和生态环境安全,伤人事件屡屡发生,锈蚀后泄漏的毒剂已严重污染环境,启动销毁刻不容缓。近期,在中日双方共努力下,哈尔巴岭日遗化武试挖掘工作已开始,但遗憾的是实质销毁工作迄未启动。中方认为,尽快启动销毁、彻底消除遗弃化武的现实危害,同销毁库存化武具有同等重要意义。中方敦促日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切实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早日启动并在公约规定的最终期限内尽快完成销毁。中方欢迎技秘处在处理日遗化武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三、改进工业核查机制应在循序渐进基础上稳妥推进。有关改进措施应充分考虑地域平衡和缔约国承受能力等因素,并需缔约国全面、深入讨论。技秘处在核查资源分配上,应严格按照各类设施风险度大小合理、有效分配。中方注意到总干事已就其修订后的其他化学品生产设施(OCPF)视察选择方法执行情况向执理会提交报告。该选择方法实施情况表明,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尚待提高。中方认为,该选择方法只是一项过渡性措施,应尽快重启OCPF视察选择方法磋商,以找到符合公约要求的妥善解决办法。

  四、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应得到充分重视。绝大多数缔约国系非化武国,但始终认真履约、积极支持禁化武组织各项工作,理应享受公约赋予的各项权利。化工业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加强化工领域的国际合作,不仅有利于实现公约的宗旨和目标,也有利于促进缔约国的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讲也有利于世界和平、安全与发展。中方呼吁各方从长远角度和战略高度看待此问题,加大对该领域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以实际行动推进公约第11条的全面、有效实施。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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