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第66届联大一委关于常规武器问题的专题发言
来源:    2011-10-1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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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8日,纽约)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特定常规武器公约》作为处理军控领域人道主义问题的主要法律框架,活力继续增强,各附加议定书履约工作稳步推进,公约集束弹药问题政府专家组进行了近四年辛苦工作。实践越来越有力地证明,公约在解决常规武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一贯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常规军控进程,重视并支持公约各项工作,致力于妥善解决常规军控领域人道主义问题。

  主席先生,

  作为公约及其全部五个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中国一贯并将继续忠实履行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有关义务,致力于加强公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

  自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通过捐款、援助扫雷装备、举办扫雷技术培训项目、提供受害者援助等方式,向40余个亚、非、拉国家提供了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今年,中国分别向斯里兰卡、苏丹、南苏丹等国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援助,还向老挝、刚果(金)两国分别提供了集束弹药和地雷受害者援助。

  中国高度重视集束弹药问题引发的人道主义关切,支持公约政府专家组谈判达成一项平衡照顾人道主义关切和各国正当军事安全需求的议定书。中方赞赏专家组主席菲律宾为推动谈判所作的努力,支持以新一稿主席案文为基础,在拟于今年11月召开的公约四审会上达成议定书。

  主席先生,

  中国充分理解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引发地区动荡和严重人道主义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积极支持和参与相关国际努力。中国认为,全面、有效地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和《识别与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等现有国际文书是推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工作的关键。

  中方一直认为,经济贫困和社会动荡是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滋生的首要原因。中方主张对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国际社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有关国家发展经济,消除饥饿、贫困和社会不公,实现和平、发展、稳定。中方希望各方本着上述精神,积极筹备好明年召开的《行动纲领》审议大会,进一步推动从根本上解决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对军品出口一贯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国内法律法规对军品出口实行严格有效管理。中国重视常规武器非法贩运造成的地区不稳定和人道主义问题,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武器贸易行为,打击非法武器转让和贩运。

  中方积极参加了武器贸易条约大会筹委会,并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方认为,武器贸易条约首要目标是维护全球和地区稳定,确保各国行使自卫权和自身安全需要。条约应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非歧视性,避免出于政治目的滥用条约干涉别国正常军贸和内政。有关进程也必须坚持协商一致原则,以公开、透明方式循序渐进加以推进,以满足各国政治、安全和经济等方面合理需求。中方愿继续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在联合国框架内与各方一道,为妥善解决常规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做出进一步努力。

  主席先生,

  中国重视军事透明问题,致力于增进与世界各国的军事互信。中国欢迎联合国军备透明政府专家组达成最后报告。中方将继续向联合国军费透明制度及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提交相关数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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