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上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的发言
来源:    2013-04-3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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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中,全球核电稳步复苏,核电作为成熟、清洁、有竞争力的能源形式,仍然是许多国家能源发展的优先选项。和平利用核能的蓬勃发展是大势所趋。国际社会应把握机遇,顺势而为,促进核能更好造福世界人民。

  我们认为,核能对解决全球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有重要意义。和平、发展、合作仍是世界的主旋律,一大批发展中国家正走上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能源问题依旧突出,化石能源供应趋紧、可再生能源难成规模、环保压力持续增多,地球不堪重负。应理性看待核能,不能“因噎废食”,而应趋利避害,推动核能朝着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方向前进。

  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重要目标,是条约赋予各国不可剥夺的权利。要充分尊重各国发展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在发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核武器扩散。和平利用核能与防止核武器扩散相辅相成,核能的可持续发展不可能只建立在某一个支柱之上。

  国际合作是和平利用核能得以深入发展的不二选择。当前,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核能与核技术发展全球化明显,核问题区域乃至全球影响不容忽视。只有各国携手同心,和平利用核能才能更好发展。

  核安全与核能安全是和平利用核能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有效管控核安全与核能安全任重道远。要继续推广核能安全标准和规范,分享核能安全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核能安全技术水平。各国应切实承担核安全国际责任,推进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的普遍性,确保环境与公众安全。

  主席先生,

  2012年,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规约》赋予的职责,在促进核能与核技术和谐、可持续方面开展了积极工作,特别是核安全与核能安全领域。机构技术合作项目执行良好,在粮食与农业、癌症治疗等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组织召开了福岛核安全部长级大会。今年,还将召开核安全部长级大会。中国对机构在促进核能的和平利用方面所做努力表示赞赏;支持机构在核安全及核能安全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我们也呼吁成员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技术援助,为更多民众带来福祉。

  主席先生,

  中国坚持实施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和优化能源结构的发展战略。2012年10月,中国国务院通过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对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做出新的部署,重新启动新核电项目的审批。核电仍然是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国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推进核电高效、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中国大陆运行核电机组已达16台,装机容量1361万千瓦,所有机组均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运行记录,主要运行性能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建核电机组29台,装机容量3164万千瓦,在建规模居世界第一。

  国际合作在中国和平利用核能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国先后同27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了人员互访、设备和技术引进、经贸往来等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中方高度重视核安全与核能安全问题。积极落实核安全峰会有关承诺。《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中明确提出,中国新建核电将采用最高的核安全标准;核安全示范中心项目建设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微型反应堆低浓化项目进展顺利,有望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向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60万美元,支持亚太地区核安全能力建设。

  促进发展和平利用核能是全球对能源需求增长和核技术广泛应用的客观要求,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和平利用核能与核不扩散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起努力打造核能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提交了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的工作文件(WP.31),全面阐述了中方有关立场,希望其内容能反映到筹委会报告中。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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