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9日 北京)
主席先生: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巴勒斯坦问题一直是联合国审议的重要议题。联合国大会、安理会、人权理事会等已通过数百项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决议,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与工程处、联合国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等机构先后成立,为减轻巴勒斯坦人民苦难,促进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令人遗憾的是,联合国就巴勒斯坦问题所通过的各项决议迄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中东和平进程仍然停滞不前,地区安全和人道局势未有改观,巴勒斯坦独立建国之路依然艰难曲折。展望未来,联合国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亟需妥善应对以下挑战:
第一,如何推动巴以早日实现复谈并取得实质进展?历史反复证明,军事手段不是解决巴以冲突的出路,“以暴制暴”对任何一方都没好处,也不可能给任何一方带来安全。只有巴以通过政治谈判达成协议,才能确保和平进程向前推进。巴以和谈陷入僵局已逾两年,如何打破僵局,是摆在包括联合国在内有关各方面前的棘手难题。
第二,如何实现巴勒斯坦独立建国、巴以两国和平共处?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阿拉伯和平倡议”等基础上实现“两国方案”,是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关键。近一时期,巴勒斯坦申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努力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尊重。继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成员后,2012年11月,第67届联大通过决议,给予巴勒斯坦联合国观察员国地位。但迄今为止,安理会未能就巴勒斯坦申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达成一致。
第三,如何采取综合手段妥善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和平与发展相辅相成。当前巴勒斯坦政府财政赤字严重,巴被占领土特别是加沙地带人道局势依然严峻,以色列对加沙地带的封锁使当地巴勒斯坦民众处境更加艰难。联合国有责任加大对当地经济社会领域的关注和支持,帮助缓解巴勒斯坦人道主义形势,不断改善民生,并努力推动不同民族、不同宗教间的相互包容、和解与和睦相处。
主席先生,
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核心,在当前地区形势经历深刻变革的背景下,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凸显。推进巴勒斯坦问题的公正、和平、妥善解决,符合地区各国民众以及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关系到中东地区的长治久安。为实现上述目标,我认为,联合国可以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充分发挥安理会在维护中东地区和平方面的核心作用。安理会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巴勒斯坦问题长期列在安理会的议程上。安理会应当也必须更加积极、务实地介入巴勒斯坦问题的解决,为推动巴以早日实现复谈并取得实质进展,以及实现巴勒斯坦独立建国、巴以两国和平共处发挥更大作用。
安理会应明确重申,联合国有关巴勒斯坦问题的各项决议应得到切实执行;巴以双方应采取切实举措,消除和谈障碍,重建互信,争取早日复谈并取得实质进展;任何违反联合国相关决议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安理会还可以应巴勒斯坦方面要求派团往访,了解当地局势,并体现安理会对巴勒斯坦人民的支持。此外,安理会还应尽早批准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申请。
第二,加强联合国在人道和发展领域的工作,对巴勒斯坦进行综合治理。多年来,巴权会、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工程处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在解决巴勒斯坦难民、环境、妇女儿童权利保护、人道主义援助等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新形势,联合国应作出创造性努力,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援巴有关机构形成合力。同时应调动国际社会各项资源,加大对巴勒斯坦人力资源、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有关捐助方应尽快兑现援助承诺。
第三,联合国应同包括阿拉伯国家联盟在内的区域组织深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巴以和平进程。由于地域和文化等方面的优势,阿盟对推动本地区国家通过调解、谈判、斡旋等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可以发挥独特作用。联合国应鼓励阿盟和平解决巴以冲突的努力,并为此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主席先生,
今年恰逢“奥斯陆协议”签署20周年,希望今年对巴以和谈不再是碌碌无为的一年,而是积极有所作为的一年。我们期待,在一切爱好和平国家的共同支持下,联合国将为维护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利,推动中东和平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