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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大使在“弥合落实鸿沟:安理会决议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阿里亚模式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2026-06-23 18:55

各位同事:

中方很高兴同巴基斯坦共同举办此次阿里亚模式会议。我感谢基亚利助理秘书长、汤普森主任、高恩主任的通报,欢迎各位同事出席会议。

安理会决议是安理会维护和平、预防冲突、解决争端的重要工具,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安理会决议的重要性不仅在于通过,更在于执行。决议如果得不到有效落实,不仅损害安理会的权威,更会浪费国际社会解决问题的意愿和努力,甚至造成危机恶化、冲突加剧。面对当今世界变乱交织,国际社会必须在落实安理会决议方面作出更多努力。我谈四点:

第一,坚决维护安理会决议的法律权威。安理会决议的效力根植于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法律地位,是各会员国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各方必须遵照宪章要求,切实尊重决议的法律约束力,全面及时、不折不扣的落实决议,以实际行动维护联合国的公信力,捍卫决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国家都不应根据自身利益,对落实决议搞双重标准,也不应按照自身喜好。对决议条款搞选择性执行。

第二,着力化解安理会决议的落实赤字。安理会不仅要通过决议,更要推动决议落实,既要关注需要通过决议的新危机,也要关注决议没有解决的老问题。对于长期未被有效落实的决议,安理会应予以必要回顾;对于决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应进行研究处理;对于决议中不合时宜的内容,应及时调整更新。联合国秘书处、特派团、安理会下属机构有责任向安理会及时报告决议落实进展、风险挑战,为安理会决策提供客观依据。联合国需同区域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在决议落实方面充分形成合力。

第三,切实提高安理会决议的可执行性。安理会决议的起草过程直接关乎到决议的执行效果。实践表明,建立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兼顾各方合理关切、体现广泛共识的决议,更容易获得国际社会支持,也更可能得到全面落实。决议执笔国在起草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安理会成员、当事国和地区国家、联合国机构的充分协商,确保提案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包容性,避免强推争议明显、缺乏广泛支持的草案。常任理事国要带头作表率,就重大决议提前沟通对表、凝聚共识,减少对立对抗。

第四,反对未经安理会决议授权的单边行径。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是唯一可以授权采取强制行动的国际机构。各方在认真履行安理会决议义务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安理会在处理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中的首要责任,尊重安理会在授权强制行动方面的权威地位。任何绕过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军事行动都不可接受,超过安理会决议范畴的单边制裁不具有合法性,企图架空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作用的作法必须遭到坚决反对。

各位同事,

中国人常讲“行胜于言”。去年,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关键历史节点,习近平主席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倡议强调要注重行动导向,题中之意就是呼吁各方就维护多边主义、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加强联合国作用采取实际行动。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方将以全球治理倡议为指导,继续推动安理会决议得到全面、有效、及时落实,捍卫联合国和安理会作用与权威,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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