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的悬挂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外国国家元首、副元首,政府首脑、副首脑,议长、副议长,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总司令或者总参谋长以及其他相应职级的外军领导,率领政府代表团的正部长,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派遣的特使,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本人所担任公职的身份单独或者率领代表团来华进行正式访问时应当升挂中国国旗、来访国国旗或者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
接待外国国家元首(含副元首)和政府首脑时,在重大礼仪活动场所,如欢迎仪式、正式会谈、签字仪式、欢迎宴会等,升挂中国国旗和来访国国旗。外国国家元首如有特制元首旗,可以按对方意愿和习惯做法,在其住地升挂、在其乘坐的交通工具上悬挂元首旗。
国际条约和重要协定的签字仪式可以悬挂中国国旗和有关签约国国旗或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国际会议、国际军事合作活动、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展览会、博览会等,可以升挂中国国旗和有关国家的国旗、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
升挂国旗时,旗应升至杆顶。遇需下半旗志哀,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举办双边活动需要升挂中国国旗和外国国旗时,凡中方主办的活动,外国国旗置于上首;对方举办的活动,中国国旗置于上首。有特殊规定或特殊情况的除外。
悬挂国旗一般应以旗的正面面向观众,不要随意交叉悬挂或竖挂,更不得倒挂。有必要竖挂或者使用国旗反面时,必须按照有关国家的规定办理。
中国国旗与外国国旗、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并挂时,前述旗帜应当按照有关国家、组织规定的比例制作,尽量做到旗的面积大体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