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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条约》

2023-11-22 15:12

1959年12月1日,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国、日本、新西兰、挪威、南非、美国、英国、苏联等12国签署《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截至2024年7月,共有57个缔约国。

根据《南极条约》,“南极洲应只用于和平目的”,各国对南极的主权声索被冻结,各国应促进南极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条约对各国开放签署,并设立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在南极洲进行实际的科学研究的国家可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该条约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南极的管理制度,是南极条约体系的基础。

中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并自1985年10月起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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