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持联合国经社领域改革,认为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 改革应遵循联大有关决议确定的方向、原则、目标与重点,应以政府为主导。
- 经社领域的工作应以执行和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和其它联合国主要会议成果为目标、以资金援助、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市场开放、消除贫困等为重点,促进国际经济、发展合作政策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全面、综合与平衡地推进联合国经济、发展议程。
- 中国赞同经社理事会作为高级别发展论坛,审查国际发展合作趋势,发挥协调作用。
- 中国支持经社理事会在规范制定和战略决策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制定一项全球发展议程。
- 中国支持经社理事会举行年度部长级会议,评估实现有关商定的发展目标,特别是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以及发展中国家关心的其它发展问题。
- 中国支持加强经社理事会同布雷顿森林体系、世界贸易组织和和联合国相关发展机构间的协调。
- 中国支持经社理事会在评估饥荒、流行病和严重自然灾害并推动集体应对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