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能的外空核查手段
1、适当、可行、有效的核查在确保忠实遵守和执行条约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它并能增强各缔约国对条约的信心。另一方面,是否、何时以及如何为军控裁军领域某个法律文书建立核查机制,必须符合有关文书的具体性质和要求。
2、有关各方迄今提出的外空核查措施大致可分为两类:
3、遥感监测
(一) 外空对外空监测,即利用卫星监测外空物体的活动;
(二) 外空对地球监测,如利用卫星监测地球及地球大气层内航天器的活动;
(三) 地球对外空监测,如利用陆基设施监测外空目标的活动。
4、现场视察
(一) 视察地面有关空间研究实验室,确定其是否从事对企图部署在外空或企图部署针对外空物体的武器的研究;
(二) 在航天火箭发射现场核查即将发射的物体是否为武器或载有武器。
5、具体而言,现有如下设想,但并非全部:
(一) 建立一个国际卫星监测机构,以核查某些双边军控协议的遵守情况,并监测危机事态(法国在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上提出);
(二) 寻求满意的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核查手段,开展直接国际核查,包括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进行现场核查(瑞典1985年提出);
(三) 建立和平卫星(PAXSAT)体系,通过天基遥感监测进行核查(加拿大1987年提出);
(四) 建立一个国际空间监测机构(前苏联在第三届裁军特别联大上提出);
(五) 建立国际观察团,确保不在外空部署武器。国际视察团将在全世界各空间发射场常驻视察员,以确保不在外空部署武器。为此,每次发射前应及时向视察团成员提供以下信息:发射场地和时间、发射运载工具的类型以及有关发射物体的一般信息(前苏联1983年提出);
(六) 核查从事外空研究的实验室(前苏联1986年提出。同年,美国在裁军谈判会议上也提出了类似建议)。
二、外空条约核查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6、一项军控条约是否包含核查条款以及核查手段的选取,往往要从政治上的可接受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经济上的可承受性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就未来新的外空条约而言:
(一) 政治方面,核查涉及一国先进技术和敏感军事信息的保护问题。特别是现场视察具有很强的入侵性,有外空能力的国家不会允许其他国家人员视察其实验室或在其发射场常驻(能力相当的国家之间除外)。此外,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掌握卫星遥测技术,它们很可能不愿与其他国家共享其“国家技术手段”;而后者也不会同意把多数国家尚不掌握的技术作为核查手段。
(二) 技术方面,外空核查措施涉及监测、跟踪和定位等前沿技术,现阶段尚不具备充分技术条件建立有效的国际核查机制。
(三) 外空核查机制可能带来的经济难题不容忽视。如:建立类似PAXSAT这样的核查系统将需要数十亿美元。
7、鉴此,要想为新的外空条约制订有意义的核查条款,尚需解决许多现实困难。
三、从现有军控条约看,核查条款并非构成条约的要素
8、核查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目前,并非所有军控条约都有核查条款。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些条约没有包含核查条款;
(一) 理论上,为某些现有军控和裁军法律文书建立核查机制是可能的。但是,囿于技术、资金和其他方面的困难,现实中,这样的核查机制并未建立。尽管如此,有关法律文书仍然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并发挥着积极作用。这一类的条约包括:1967年《外空条约》、1979年《月球协定》、《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海床条约》、《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等。《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缔约国在谈判核查议定书之前就制定了条约。事实上,在联合国所列出的21个“多边军备规定和裁军协定”中,大多数迄今都没有核查机制。
(二) 由于特定条约义务的性质,即使有关核查的资金和技术都不是问题,对这些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核查也有难度。有些条约所禁止的武器和未禁止的武器属于技术同源。以激光致盲武器(被禁武器)为例,其工作频段、功率和激光干扰器(未被禁武器)在同一范围内。《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具有过分杀伤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CCW)第四议定书禁止使用把致裸眼永久失明或暂时失明作为其唯一作战手段或作战手段之一的武器,但该议定书或其他条约并未禁止光学干扰器。这就是对此类义务的履行难以进行核查的原因。
四、结论:可能的选择
9、当前最重要的是以法律承诺和法律文书的形式达成共识,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为使这一共识早日达成,目前似宜暂时搁置核查以及其他可能有争议的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今后条件成熟时,可考虑为条约增加核查议定书。
10、核查问题还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1967年《外空条约》尽管没有核查机制,但仍重要且有效。然而,1967年《外空条约》有一个严重漏洞,即未涵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外的武器。目前,缔结一项新的外空条约以弥补这一漏洞的努力正在进行。新的条约如果有可靠、有效的核查机制最为理想。但按照1967年《外空条约》,新的外空条约即使没有核查条款,也能发挥其作用。
11、新外空条约的核查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很多因素,值得各方进一步认真探讨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