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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议上关于无核武器区问题的工作文件

(2007年5月7日, 维也纳)

2007-05-11 00:00

  一、建立无核武器区对推动核裁军与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全球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际社会应积极支持有关国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和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

  三、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于1999年通过的关于建立无核武器区的指导原则应得到忠实遵守。

  四、国际社会应支持中东国家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欢迎并支持中亚五国于2006年9月签署《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鼓励无核武器国家继续就建立新的无核武器区提出倡议并付诸努力。

  五、核武器国家应尊重各无核武器区的法律地位,并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承担相应义务,切实落实各无核武器区条约及其有关议定书规定的安全保证,无条件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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