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主张,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应用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国际和平与稳定和人类福祉,反对网络战和网络军备竞赛。应遵守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他国主权,反对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损害他国利益。互联网事关各国安全和国计民生,应推动建设多边、民主、透明的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确保互联网基础资源的共同管理和公平分配。应加强国际援助,弥补数字鸿沟,实现国际社会共享数字“红利”。各国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已成为广泛国际共识,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有效途径。中国和俄罗斯等国早在2011年即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综合国际社会意见和形势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更新了上述草案,并于2015年1月作为联大正式文件散发。新版“准则”加强了互联网治理、弥合数字鸿沟、能力建设的内容,新增了网络领域建立信任措施。中方愿与各方继续努力完善“准则”,推动国际社会尽快达成共识,确保信息和通信技术完全用于促进人民福祉,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应在网络空间秩序建设上发挥主渠道作用。中方支持联大和联合国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全面、深入地研究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域面临的威胁和挑战,达成相关国家行为规范,促进各国务实合作,切实维护网络空间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