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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国际原子能机构3月理事会上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发言

2014-03-06 10:16

2014/03/06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就伊朗核问题提交的最新报告。我们注意到报告表示,伊朗执行去年11月与机构达成的合作框架相关措施并做出进一步承诺是向前迈出的积极一步,但解决所有未决问题仍需做出更多努力。

  中方对近期伊核问题外交努力呈现的积极势头表示肯定。我们欢迎机构与伊就澄清伊核计划未决问题保持磋商,并就下一阶段措施达成一致。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伊正在执行六国与伊“共同行动计划”规定的有关措施。

  中方赞赏机构秘书处和总干事为此所做的相关努力。我们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专业的态度,在对伊实施保障监督和推动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我们鼓励伊方进一步加强与机构开展合作,继续落实六国与伊“共同行动计划”有关措施。

  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中方将为机构根据六国与伊“共同行动计划”在伊开展监督核查活动提供150万元人民币自愿捐款。

  主席先生,

  当前,六国与伊正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对话。前不久在维也纳举行的对话会效果积极,开启了全面协议谈判的进程。中方对有关各方为此做出的建设性努力表示高度赞赏。

  伊核问题敏感复杂。随着全面协议谈判开启,六国与伊将触及更加棘手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各方灵活务实,照顾彼此关切,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进对话,就有可能找到互利共赢的解决办法。

  在维也纳对话会上,中方就全面解决伊核问题提出五点主张,包括:坚持走六国与伊对话道路;寻求全面、公平、合理的长期解决方案;秉持分步对等原则;营造有利的对话谈判气氛;寻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中方希望这五点主张有利于推动各方弥合分歧、凝聚共识,推动谈判进程取得成果。

  主席先生,

  中方始终认为,对话与谈判是解决伊核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我们一直致力于劝和促谈,为推动伊核问题和谈进程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新形势下,我们愿继续与有关各方保持沟通,同国际社会一道,为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伊核问题做出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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