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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就履行《禁止酷刑公约》情况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举行对话

来源:(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2015-11-17 01:31

  2015年11月17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就履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国家报告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举行对话。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吴海龙大使在开场发言中强调,中国政府一贯反对酷刑,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建设和人权保护事业,从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不断促进禁止酷刑工作。特别是2014年以来,中国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作出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中国的反酷刑事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吴海龙表示,近年来,中国修改了一系列刑事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宪法确立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加强司法问责制,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加强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执法人员公平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

  吴海龙强调,彻底根除酷刑需要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的发展目标。中国政府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进程中,进一步全方位加强反酷刑工作。中国政府愿和国际社会开展密切合作,为实现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共同努力。

  中国代表团为出席此次对话,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事先提交了书面答复。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也分别介绍两特区的履约情况。

  委员会对中国派出跨部门代表团与会表示欢迎。在接下来的会期中,委员会将和中方就履约具体情况进行对话。

  联合国大会1984年通过的《禁止酷刑公约》于1987年生效,现有158个缔约国。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系根据公约成立的条约机构,负责定期审议缔约国履约报告。我国自1988年批准公约以来,已提交了6次履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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