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4日,张利民大使与拉脱维亚文化部长德玛科娃女士在拉文化部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拉脱维亚共和国文化部2006-2010年文化交流计划》。这是两国政府1996年签署《文化和教育合作协定》以来,两国文化部之间的第四个文化交流计划。德玛科娃部长说,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相比,拉脱维亚是一个小国家,我们期待着这个文化交流计划能更多地将丰富多彩的中国艺术与文化带到拉脱维亚。张大使表示,使馆将会尽最大的努力,与拉脱维亚同事一起促进交流计划的顺利完成,使两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更具活力、更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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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交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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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拉双方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