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家和组织>国家(地区)>亚洲>越南>双边关系

中国同越南的关系

(最近更新时间:2024年1月)

一、双边政治关系

中国和越南于1950年1月18日建交。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政府和人民全力支持越南抗法、抗美斗争,越南视中国为坚强后盾,两国在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七十年代后期,中越关系恶化。1991年11月,应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李鹏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部长会议主席武文杰率团访华,双方宣布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

此后,两党两国关系全面恢复并深入发展。两国领导人保持频繁互访和接触,双方在各领域的友好交往与互利合作不断加强。1999年初,两党总书记确定了新世纪两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框架。2000年,两国发表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对发展双边友好合作关系作出了具体规划。

2002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对越南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双方就加强新世纪两党两国关系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即:保持高层交往;扩大和加深两国经贸合作;以中越长期友好的精神教育两国人民;加快陆地边界勘界工作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后续谈判;深化双方在治党治国经验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方面的交流;扩大和加深两国外交、国防、安全和公安等部门以及青少年交流。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中国向越南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江泽民总书记、国家主席还在河内国家大学发表了题为《共创中越关系的美好未来》的演讲。

2003年4月7日至11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对华进行工作访问,两党两国领导人均表示要继续加强和发展中越传统友谊和全面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充实和丰富“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16字方针的内涵,把中越关系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使两国和两国人民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

2004年10月6日至7日,应越南政府总理潘文凯的邀请,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越南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和潘文凯总理举行了会谈,并会见了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和国会主席阮文安。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加强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访问取得圆满成功。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

2005年7月18日至22日,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陈德良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如何巩固和加强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广泛共识。访问取得圆满成功,对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

200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越南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与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举行了会谈,分别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潘文凯、国会主席阮文安,并应邀在越南国会发表了演讲。双方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党两国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双方认为这次成功访问将中越两党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将对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与合作产生积极影响。

2006年3月20日至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对越南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贾庆林政协主席分别会见了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国家主席陈德良、政府总理潘文凯,并分别与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潘演、越南祖国阵线中央主席团主席范世阅举行会谈。双方就深化新时期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进一步增进了了解,加深了友谊,扩大了合作,有力推动了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的发展。

2006年8月22日至26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对华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与农德孟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农德孟。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并就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将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2006年11月15日至17日,应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的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与农德孟、阮明哲举行会谈,并分别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国会主席阮富仲。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并就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必将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继续向前发展。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

2007年5月15日至18日,应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与阮明哲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阮明哲。双方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有力地推动了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向前发展。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2008年5月30日至6月2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对华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与农德孟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农德孟。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确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领导人还就治党理政经验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2008年8月7日至9日,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来华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阮明哲。

2008年10月20日至25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正式访华并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分别与阮晋勇举行了会见和会谈,双方签署了经贸、卫生检疫、民间交往等领域合作文件,发表了联合声明。除北京外,阮晋勇还访问了海南省。

2009年4月17日至21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来华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并顺访广东、香港、澳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三亚与阮晋勇举行了会晤。

2009年10月15日至17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来华出席第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并顺访四川、重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

2010年4月26日至5月1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来华出席上海世博会开幕式并顺访沪、苏、浙,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

2010年10月28日至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赴越南河内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政府总理阮晋勇。

2011年10月11日至15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华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同阮富仲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阮富仲。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分别出席了有关活动。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阮富仲还前往广东省访问。

2011年12月20日至22日,应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和越南国家副主席阮氏缘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张晋创、政府总理阮晋勇和国会主席阮生雄分别会见了习近平副主席。黎鸿英和阮氏缘同习近平副主席举行会谈。习近平副主席还与黎鸿英共同会见了出席第12届中越青年友好会见的两国青年代表。

2012年9月21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出席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见。

2013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进行热线通话。

2013年6月19日至21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张晋创举行了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了张晋创。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除北京外,张晋创还前往广东省访问。

2013年9月2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来华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

2013年10月13日至15日,应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邀请,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同阮晋勇举行会谈,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张晋创、国会主席阮生雄举行会见。在真诚友好、相互理解的气氛中,双方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当前国际地区形势及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发表了《新时期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

2014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进行热线通话。双方互致新春问候并就两国关系发展交换了意见。

2014年11月9日至11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来华出席2014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

2014年12月25日至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对越南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俞正声政协主席分别会见了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张晋创、政府总理阮晋勇、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并与越南祖国阵线主席阮善仁举行了会谈。

2015年2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进行热线通话。

2015年4月7日至10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同阮富仲举行了会谈。双方强调要珍惜和维护中越传统友谊,推动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发展。双方还同意共同努力,管控好海上分歧,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会谈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为阮富仲举行欢迎仪式。会谈后,习近平总书记和阮富仲共同见证了两党未来5年合作计划以及金融、基础设施、文化、司法等领域合作文件的签署。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和阮富仲共同出席第十五届中越青年友好会见活动,与两国青年代表亲切交流。

2015年9月3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来华出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

2015年11月5日至6日,应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进行了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分别同阮富仲、张晋创举行了会谈,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国会主席阮生雄,并应邀在越南国会发表了演讲。两党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巩固中越传统友谊、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还和阮富仲共同会见了参加第十六届中越青年友好会见活动的中越青年代表。

2015年12月23日至27日,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邀请,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对华进行正式友好访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其会谈会见。除北京外,阮生雄还前往湖南省、广东省访问。

2016年9月10日至15日,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阮春福,李克强总理同阮春福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分别会见阮春福。双方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阮春福还出席了在南宁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并访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2016年11月8日至11日,应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阮氏金银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率中国党政代表团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张德江委员长分别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陈大光、总理阮春福,与阮氏金银举行会谈,会见祖国阵线主席阮善仁,并出席了中越人民友好交流活动和第三届中越青年大联欢。

2017年1月12日至15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阮富仲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分别会见阮富仲。俞正声并与阮富仲共同出席庆祝中越建交67周年暨2017年迎新春友好活动。在亲切、友好的氛围中,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进一步深化发展新时期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除北京外,阮富仲前往浙江省参观访问。

2017年5月11日至15日,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访问期间,习近平国家主席同陈大光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分别会见陈大光。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不断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重要共识。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除北京外,陈大光前往福建省参观访问。

2017年11月10日至13日,应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分别同阮富仲、陈大光举行会谈,并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两党两国领导人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了重要共识。双方发表了《中越联合声明》。

2018年11月4日至5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来华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其会见。

2019年4月25日至27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来华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等中国领导人会见。

2019年7月8日至12日,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率团访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分别会见阮氏金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阮氏金银举行会谈。

2020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通电话。

202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通电话。

2020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通电话。

2021年5月2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席同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通电话。

2021年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通电话。

2021年6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以视频方式同越南国会主席王庭惠举行会谈。

2021年7月6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以视频方式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

2021年9月8日,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举行视频会晤。

2021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通电话。

2022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通电话。

2022年9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通电话。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应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阮富仲总书记举行会谈,并代表中国党和政府向阮富仲总书记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分别会见阮富仲总书记。在各场会谈、会见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及当前国际地区局势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双方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金边会见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的越南总理范明政。

2023年3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以视频方式同越南国会主席王庭惠举行会谈。

2023年4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通电话。

2023年6月25日至28日,应国务院总理李强邀请,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范明政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强同范明政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分别会见范明政总理。在友好、坦诚、互信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除北京外,范明政还出席了在天津举行的第十四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并赴河北省雄安新区考察。

2023年7月18日至21日,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率团访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杜文战,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同杜文战举行会谈。

2023年9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南宁会见来华出席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越南总理范明政。

2023年10月17日至20日,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会见并宴请。

202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分别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举行会谈,会见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国会主席王庭惠。双方一致同意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同意推动中越关系进入政治互信更高、安全合作更实、务实合作更深、民意基础更牢、多边协调配合更紧,分歧管控解决更好的新阶段。双方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2023年12月25日,越南总理范明政线上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

两国高层互访情况(按时间顺序排列):

(一)中国领导人访越

国务院总理李鹏(1992.11.30-12.4)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1994.11.19-22)

国务院总理李鹏(出席越共八大,1996.6.27-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1996.11.17-21)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7.12.7-10)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999.12.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2001.9.7-10)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2002.02.27-03.0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正式访问并出席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2004.10.6-9)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2005.10.31-11.2)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06.3.20-24)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2006.11.15-1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2010.10.28-30)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011.12.20-2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10.13-15)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2014.12.25-27)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2015.11.5-6)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2016.11.8-11)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2017.11.10-13)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2023.12.12-13)

(二)越南领导人访华

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部长会议主席武文杰(1991.11.5-10)

国家主席黎德英(1993.11.9-15)

国会主席农德孟(1994.2.21-3.1)

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1995.11.26-12.2)

政府总理潘文凯(1998.10.19-23)

越共中央总书记黎可漂(1999.2.25-3.2)

越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范世阅(1999.10.8-15)

国会主席农德孟(2000.4.4-10)

政府总理潘文凯(2000.9.25-28)

国家主席陈德良(2000.12.25-29)

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2001.11.30-12.4)

国会主席阮文安(2002.04.12-21)

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2003.04.7-11)

国家主席陈德良(赴昆明度假访问,2003.9.20-24)

政府总理潘文凯(2004.5.20-24)

政府总理潘文凯(赴昆明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并顺访云南,期间与温家宝总理举行双边会晤,2005.7.4-6)

国家主席陈德良(2005.7.18-22)

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2006.8.22-26)

国会主席阮富仲(2007.4.8-15)

国家主席阮明哲(2007.5.15-18)

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2008.5.30-6.2)

国家主席阮明哲(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2008.8.7-9)

政府总理阮晋勇(访华并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2008.10.20-25)

政府总理阮晋勇(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2009.4.17-21)

政府总理阮晋勇(出席第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2009.10.15-17)

政府总理阮晋勇(出席上海世博会开幕式,2010.4.26-5.1)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1.10.11-15)

政府总理阮晋勇(出席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2012.9.20-23)

国家主席张晋创(2013.6.19-21)

政府总理阮晋勇(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2013.9.2-3)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2014.8.26-27)

国家主席张晋创(出席2014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14.11.9-11)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5.4.7-10)

国家主席张晋创(出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2015.9.3)  

国会主席阮生雄(2015.12.23-27)

政府总理阮春福(2016.9.10-15)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7.1.12-15)

国家主席陈大光(访华并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17.5.11-15)

政府总理阮春福(来华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18.11.4-5)

政府总理阮春福(来华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19.4.25-27)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访华(2019.7.8-12)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22.10.31-11.1)

政府总理范明政(2023.6.25-6.28)

国家主席武文赏(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23.10.17-20)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一)贸易。我出口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和面料、纺织纤维以及其他原辅料,从越南主要进口矿产资源和农产品等。2022年,双边贸易额为2349.2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其中,我国出口1469.6亿美元,同比增长6.8%,进口879.6亿美元,同比下降4.7%。2023年前11个月,中越双边贸易额2063.2亿美元、同比下降2.1%,其中我方出口额1235.8亿美元、同比下降5.6%,进口额827.5亿美元、同比增长3.7%。

(二)投资。据越方统计,截至2022年底,中方对越直接投资存量233.48亿美元。

三、其他领域交往与合作

中越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在文化、科技、教育和军事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党、政、军、群众团体和地方省市交往日趋活跃,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双方还开展了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和青少年交流活动。两国部门间签署了外交、公安、经贸、科技、文化、司法等各领域合作文件。两国空运、海运、铁路等均已开通。

2006年11月,双方成立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双方一致认为,这有利于加强对中越各领域合作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全面推进,为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长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迄今已举办十五次会议,最近一次于2023年12月在越南河内举行。

四、边界问题

中越边界领土问题包括陆地边界、北部湾划分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等三方面。双方同意通过和平谈判协商解决上述问题。

经过双方努力,两国于2008年12月31日就陆地边界勘界剩余问题达成一致,并共同对外宣布如期完成两国领导人确定的2008年完成陆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的目标。2009年11月,两国政府签署《中越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中越陆地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和《中越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规定》,2010年7月生效。

2000年12月25日,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越《关于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2006年1月,双方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的划界谈判并商谈该海域的共同开发问题。2015年12月19日,双方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海上实地工作,于2016年4月20日完成。

自1995年起,中越成立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就南沙群岛争议问题举行谈判。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同时探讨开展合作的可能性。2011年10月,双方签署《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2012年2月,中越两国政府边界代表团团长会晤期间,双方就落实《协议》具体措施取得积极进展,同意成立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专家工作组。2012年5月,两个工作组分别举行首轮磋商。

2013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越南期间,双方宣布成立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2013年12月双方组长举行了首次会晤。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