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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刘志贤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17届缔约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12-11-26 08:59

2012年11月26日,海牙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你当选大会主席表示祝贺。中国代表团愿与你和各国代表团充分合作,推动大会取得成功。我也愿对大会前任主席英国大使阁下的辛勤工作表示赞赏。

  主席先生,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重大和深刻变化。国与国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以合作谋安全、以稳定促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愿望。与此同时,世界仍很不安宁。地区动荡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任何国家都难以单独应对。只有携手推动各国普遍安全与共同发展,国际社会才能有效应对复杂多元的安全威胁和全球性挑战。进一步加强包括《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对于维护全球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公约生效15年来,在缔约国和技秘处的共同努力下,履约成绩十分突出,且有目共睹,化学武器裁军取得长足进展。展望未来,履约工作仍任重道远,库存及遗弃化武亟需尽早完成销毁,缔约国履约措施有待完善,化武防护能力尚需提高,国际合作需实质推进。我们希望各方利用明年公约三审会之契机,妥善规划禁化武组织未来发展,以期早日实现公约宗旨与目标。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赞同伊朗大使阁下代表不结盟运动和中国所作的发言。下面,请允许我进一步阐述中方立场:

  第一,化武裁军仍系禁化武组织优先要务。公约生效15年来,化武拥有国为推进化武销毁付出不少努力,库存化武大幅减少,但仍有一部分未能在公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经各方共同努力,上届缔约国大会就销毁逾期这一公约面临巨大挑战达成解决方案。尽管如此,化武裁军进程并未划上句号。有关国家应认真落实大会关于逾期问题相关决定,继续努力,力争在既定期限内尽早完成销毁,最大限度减少逾期对公约造成的负面影响。禁化武组织应确保核查资源投入,技秘处应继续对销毁实施有效监督。

  第二,尽早完成日遗化武销毁刻不容缓。日遗化武销毁攸关公约核心目标和信誉,事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迄今,日遗化武伤人事件仍在发生,现实危害甚至高于库存化武。我们注意到,尽管日方为处理日遗化武问题作了不少努力,销毁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目前日遗化武销毁进度已明显滞后于今年2月执理会通过的关于日遗化武销毁逾期的决定要求(EC-67/DEC.6)。中方敦促日方加大投入,在销毁计划时限内尽早完成销毁。中方将继续重视禁化武组织在销毁进程中发挥有效监督,并积极参与旨在优化销毁核查的中、日和技秘处三方磋商机制。缔约国大会和公约审议会应充分重视并及时审议日遗化武销毁进展。根据上述执理会决定,中方欢迎执理会成员适时赴日遗化武销毁设施进行访问,增进实地了解。

  第三,公约普遍性是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的前提。公约生效15年来,在历任总干事及缔约国共同努力下,普遍性显著增强,公约影响力得以提升。中方一贯支持公约的普遍性,并愿与各方一道,继续推进普遍性,以尽早实现无化武世界的目标。

  第四,公约第十条的全面实施,有助于加强各国应对化武威胁和化学突发事件的能力。中方赞赏技秘处为促进缔约国化武防护能力建设所开展的大量活动,并通过向禁化武组织捐款、提供防护设备、与之合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方式做出贡献。今年5月,中国与禁化武组织再次在北京联合举办一期防化培训班,收效良好。

  第五,国际合作是公约重要支柱之一,对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具有深远意义。多年来,禁化武组织和缔约国为推进化工领域国际合作付出不少努力,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实际需求尚有差距。中方认为,去年大会通过的首个国际合作相关决定,为第十一条全面有效实施注入活力,应采取实际行动,重在落实。

  中方积极支持并参与化工领域国际合作。今年9月,中国与禁化武组织在华合办首届亚洲地区第十一条研讨会,感谢副总干事来华为研讨会开幕并致词。研讨会为亚洲缔约国提供了交流经验、互补知识的平台。中国高度重视非洲项目的实施,认为该项目是禁化武组织开展国际合作活动的典范。中国愿继续向非洲缔约国提供化工人员培训项目,并继续为增强非洲国家履约能力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六,禁化武组织未来发展规划应着眼于全面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禁化武组织优先要务仍是积极推进和有效监督化武裁军,并平衡推进工业核查、防护与援助、国际合作等公约主要支柱。鉴于该组织未来发展涉及政治、法律、资金、机构及人员设置等诸多因素,缔约国应广泛参与、深入讨论,并以公开、透明和民主方式做出决策。中方重视将于明年春举行的第三次公约审议会,希望会议对禁化武组织未来发展作出规划。中方赞赏阿尔及利亚大使领导的筹备工作组所做大量工作,希尽早达成充分体现各方意见的最后文件,为三审会成功创造条件。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支持公约宗旨和目标,认真履行公约义务,业已颁布实施完善的履约法律法规,并建立起中央和地方两级履约机构,通过密切沟通、积极配合,为有效履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按时提交各类宣布,顺利接待禁化武组织视察300余次。今年迄已接待视察35次,其中工业视察27次。

  中国赞赏总干事尤祖姆居阁下领导的技秘处全体职员所展现的专业素养和奉献精神,感谢其为推进化武履约所做大量工作。中国将一如既往,继续积极支持总干事及技秘处工作,加强双方良好合作。

  中国代表团要求将上述发言作为大会正式文件散发。

  谢谢主席先生。下面我愿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海关贸易管制处处长陈志强先生介绍香港特区在履行公约方面的有关努力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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