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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立场

(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

(最近更新时间:2024年1月)

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各方应坚持多边主义,坚守公平正义,兼顾安全与发展,深化对话与合作,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一、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深度融合,给人们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不少风险和挑战。

一些国家将网络空间作为谋求军事优势的新战场,推行威慑进攻理念,将军事同盟引入网络空间,推动制定网络交战规则,推升国家间网络摩擦和冲突风险,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险隐患。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大幅增长,网络恐怖主义成为全球公害。网络虚假信息泛滥,大规模用户数据被泄露和滥用。全球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和管理体系不公平、不合理。国家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凸显,数字鸿沟不断拉大。个别国家将技术和网络安全问题政治化,肆意打压别国信息技术企业,为全球信息通信供应链和产品贸易设置不公平、不公正障碍,危害全球发展与合作。

二、国际社会应以联合国为主渠道推动制定各国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与繁荣。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11年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并于2015年进行了更新。为进一步推动国际社会相关努力,中国于2020年向联大提交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中方认为,各方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应致力于维护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不得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实施有悖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为。

(二)国家主权原则应适用于网络空间。各国对本国境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和数据及信息通信活动拥有管辖权,有权保护本国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免受威胁、干扰、攻击和破坏;各国有权制定本国互联网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各国不得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干涉他国内政,破坏他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或从事危害他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各国有权平等参与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和分配,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三)应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各国不得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破坏他国关键基础设施、破坏或窃取他国关键基础设施重要数据;各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立法、经验和技术交流,推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预警防范、应急响应、标准规范、信息共享等国际合作。

(四)应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看待数据安全问题。各国应致力于维护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确保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各国应防范、制止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不得滥用信息通信技术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非法采集他国公民个人信息;各国应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不得要求本国企业将境外产生、获取的数据存储在境内,未经他国法律允许不得直接向企业或个人调取位于他国的数据。

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企业应遵守所在国法律,不得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和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不得利用用户对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迫用户升级系统或更新换代,产品供应方应承诺及时向合作伙伴及用户告知产品的安全缺陷或漏洞,并提出补救措施。

(五)应加强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各国应禁止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开设网站、论坛、博客等进行恐怖主义活动,包括制作、发布、存储、传播恐怖音视频,宣扬暴力恐怖言论和思想,筹集资金、招募成员、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等;各国应开展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情报线索交流和执法合作,并与国际组织、企业和公民加强协作;各国应要求互联网企业采取措施,关闭恐怖组织宣传网站和账号,删除暴恐信息,切断涉恐信息网上传播渠道。

三、国际社会应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出发,结合网络空间的独特属性,在联合国框架下讨论现有国际法适用问题,争取达成更多共识。

《联合国宪章》及其确立的主权平等、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干涉内政等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这是确保网络空间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基石。

各国应审慎对待武装冲突法和诉诸武力法适用于网络空间问题,防止冲突升级,避免网络空间成为新的战场。

为维护网络空间长治久安,应根据信息通信技术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在各方广泛参与基础上讨论制定新的国际法律文书。网络恐怖主义对各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威胁,可作为国际社会制定新法的重要方向。

四、各国应在自愿基础上,开展政策交流、执法合作、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等措施,增进互信,减少误解和误判。

应推动国际网络安全合作与援助,实现公平合理普遍的互联网接入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化,确保人人都能平等分享数字红利,实现全球共同、可持续发展。应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国际合作。各国不得以向他国提供网络安全援助为由,对受援国或第三国实施恶意网络行为。

五、中方主张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一个各方普遍参与的包容性的、持续的网络安全进程,欢迎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2021年达成最后文件。下步,各国应共同遵守和落实上述国际共识,包括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更要根据形势和技术发展,制定包括数据安全在内的新国际规则。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新一届工作组取得积极进展,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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