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宗淮副部长在国际军控研讨会上的发言
2002年4月3日,北京
来源:    2002-05-0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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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有效途径
          -- 尽早谈判缔结一项国际法律文书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我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本次研讨会,并就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阐述中方的看法。这是当今国际军控与裁军领域中的一项重要议题。本次研讨会就此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长久以来,人类就一直向往着对外空的探索、开发和利用。早在十四世纪,中国元代的工匠万户就曾试图飞上天空。尽管他壮志未酬,但他的理想一直激励着后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上个世纪中叶,人类终于在征服外空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前苏联的加加林太空遨游和美国的阿姆斯特朗月球登陆,无疑是最具有象征意义的里程碑。今年3月25日,中国成功地发射了?神舟?三号飞船。这标志着中国在载人航天技术领域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近半个世纪来,对外空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就,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扩大了我们对宇宙空间的认识,并对人类的生活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人类同外空的关系日益密不可分。今天,我们不论在通讯、导航方面,还是在气象、遥感方面,都离不开对外空的利用。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世界各国共发射各类航天器5000多个,现在约有700颗卫星在轨道上运行。到2010年,将有大约2000颗卫星在地球轨道上运行。总之,人类对外空的开发和利用正方兴未艾,人类在经济、文化、社会、科研乃至安全等领域对外空的依赖不断加深。在21世纪,外空对人类的重要性将有增无减。
  
  在我们分享和平利用外空的丰硕成果,并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那就是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的阴影始终笼罩在我们的头顶。
  
  如同核能既可作为清洁和有效的能源,又可被用于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武器一样,外空既可造福于各国,也可被转用于军事对抗或敌对目的,威胁人类安全。由于技术的发展,与外空相关的武器研究和军事技术已取得长足进展,昔日图纸上的武器和武器系统很快可能成为现实,进入外空为期不远。与此同时,?控制空间?、?确保空间优势?等作战理论和构想相继出台,太空作战指挥机构和作战部队也在建立之中。

  如果我们对上述事态发展无动于衷,在不久的将来,外空将很可能出现军备竞赛,并最终成为继陆、海、空之后的第四个战场。

  如出现这种结果,人类对外空的探索、开发、利用将难以正常进行,与外空利用密切相关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也将受到严重干扰。所有国家的利益,包括空间大国的利益,都将受到严重损害。

  为了避免重蹈人类在核武器问题上的覆辙,国际社会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防患于未然。否则,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面对?外空武器裁减?、?防止外空武器扩散?等棘手问题。

  主席先生,

  为规范各国在外空领域的活动,国际社会曾经制定过一些法律文书,确立了一些重要的原则,如,保护航天器、承担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建立信任措施、禁止将核武器及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投入环绕地球的轨道或部署在天体上,禁止月球的军事化,禁止在外空发展、试验和部署反导系统及其部件等。这些法律文书对于促进外空的和平开发和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通览上述法律文书,我们发现,它们并不足以有效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外空武器化。首先,这些文件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漏洞。有的条约禁止的活动范围有限,如《外空条约》只禁止在外空部署核武器及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却未禁止其它类型的武器。有的条约行将失效,如《反导条约》。有的条约普遍性需要提高,如1979年的《月球协定》。其次,这些条约没有反映二、三十年以来空间技术发展、特别是外空武器研究、发展的现实。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项专门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的国际法律文书。

  多年来,国际社会为此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偿试。日内瓦裁谈会曾自1985年至1994连续十年设立特委会,就如何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进行过深入讨论。联大多年来连续以压倒性多数票(无人反对)通过?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决议案,去年的决议(A/RES/56/23)再次重申,?作为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的裁军谈判会议在酌情缔结一项或多项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各方面问题的多边协定的谈判中发挥主要作用?。联合国秘书长和许多国际上的有识之士等也多次呼吁重视此问题。

  特别是,许多国家就外空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想法、建议和主张,例如,加拿大、法国、意大利、瑞典、委内瑞拉等国代表团曾分别在裁谈会提出过不在外空实际部署武器,防止外空成为军事行动的基地,不在外空试验任何类型的武器,禁止将载有任何武器或武器系统的物体送入环绕地球的轨道,在外空建立信任措施和提高透明度等方面的具体建议。去年,俄罗斯外长伊万诺夫在联大倡议谈判缔结一项不在外空部署武器和不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全面协定。

  这些都表明,确保和平利用外空,防止外空武器化,避免外空军备竞赛,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和广泛共识。同时,它们也为裁谈会外空特委会开展实质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主席先生,

  中方主张,裁谈会应重设外空特委会,早日就缔结防止外空武器化的国际法律文书进行谈判。早在1985年,中国在裁谈会提出了《对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基本立场》的工作文件(CD/579)。2000年2月,中国又向裁谈会提交工作文件(CD/1606),全面阐述了中国关于裁谈会处理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的立场和建议,其中包括上述法律文书基本要素的初步设想。2001年6月,我们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该法律文书主要内容的具体建议(CD/1645)。

  在此,我愿对中方的设想作一简要介绍。我们初步认为,条约名称可以确定为?防止外空武器化条约?;条约内容可包括序言、定义、基本义务、国家执行措施、建立信任措施、公约组织机构等条款。其中,?基本义务?为条约核心,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不在外空试验、部署和使用任何武器、武器系统或其组成部分,不在陆地、海上和大气层试验、部署和使用任何用于外空作战的武器、武器系统及其组成部分,不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不协助其他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参与本条约所禁止的活动,等。

  当然,上面这些想法只是?一家之言?。中方愿意本着灵活、开放的态度,与各方一道,在裁谈会外空特委会对这一领域的各方面问题,包括其它各方提出的一系列有价值,有意思的建议和主张进行认真和深入的探讨,并早日谈判达成一项符合现实需要的、可行的、可为各方接受的国际法律文书。

  主席先生,

  人类已进入新世纪。和平、发展、合作是当前的时代潮流。早日达成一项防止外空武器化的国际法律文书,有利于维护对外空的和平利用,促进相关的国际合作,并增进各国的共同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缔造一个和平、安宁的外空环境而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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