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张军大使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14届缔约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09年12月1日,荷兰海牙)
来源:    2009-12-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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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对你当选大会主席表示祝贺。我相信,你丰富的外交经验和杰出才能,一定能引导大会取得成功。中国代表团愿与你和各国代表团充分合作。我也愿对上届大会主席日本大使涩谷阁下的辛勤工作表示赞赏。我完全支持古巴大使OSCAR DE LOS REYES RAMOS阁下代表不结盟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先生,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和平、发展的时代主流强劲。多边主义深入人心,国际社会在安全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不断深化。另一方面,国际安全面临复杂挑战。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互相交织,地区热点此起彼伏,恐怖主义依然猖獗,凸显了加强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前不久举行的安理会核不扩散与核裁军问题峰会上,就缔造普遍安全的世界提出了五点主张和四点希望。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加强多边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推进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进程,为缔造普遍安全的世界做出努力。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生效12载,已成为最具普遍性和最成功的多边军控条约之一,在消除化武威胁、促进化学造福人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禁化武组织也成长为一个以合作和协商为主流,成熟、高效的国际组织。缔约国完全有理由为此而自豪,同时,我们也面临诸多挑战。缔约国应以更负责的态度,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全面推进履约各项工作。

  第一,在公约规定时限内,尽快、彻底完成化武销毁是禁化武组织当前和今后几年最优先、最核心的工作。公约以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这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根本目标,是多边裁军进程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服务的重要体现。国际社会对此寄予厚望。公约生效以来,销毁已取得长足进展,但距2012年这一最终期限时日不多,仍有近半数库存化武有待销毁,按期完成销毁面临严峻挑战。中方赞赏化武拥有国所做的积极努力,同时也敦促有关国家切实履行义务,增强紧迫感,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销毁。

  第二,尽早、安全、彻底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是公约核心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重大关切,应全力推动有关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免遭化武危害是缔约国应享有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安全保障。公约生效12载,迄今仍未有一枚日遗化武被销毁,伤人事件不断发生,有关地区的生态环境长时间遭受污染。这充分说明,遗弃化武的现实威胁并不亚于库存化武,销毁工作同样紧迫,启动销毁刻不容缓。日方最近向中方提交了总体销毁计划草案,南京移动销毁设施有望于明年投入使用,中、日和技秘处也已就相关的核查计划基本达成一致,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中方敦促日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切实履行公约义务,加大投入,尽早启动并在2012年前完成销毁。中方重视并欢迎技秘处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工业核查是防范化武扩散的重要手段,在高度重视的同时,应不断开拓思路,改进方法,公平、合理、平衡、有效地推进有关工作。在此方面,一是遵循地域平衡原则,合理分配工业核查资源,避免过分集中在某些地区或国家。二是充分考虑有关设施的风险等级,保证重点,统筹兼顾,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三是在依靠技秘处核查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缔约国的资源和力量,探讨更加合理、有效的核查机制、方法,既增强防扩散效果,也减轻缔约国压力。中方呼吁尽快启动其他化学品生产设施视察选择方法等相关问题的磋商,在上述原则基础上,努力取得实质性进展,寻求妥善解决办法。

  第四,化工领域国际合作是公约的重要支柱之一,应予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在化工领域深入开展国际合作,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有助于缔约国共享化工领域发展成果,也有利于提高有关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促进其化工业发展。中方赞赏缔约国和技秘处为此做出的努力,呼吁各方制定实质性交流合作计划,投入更多资金和技术,发达国家尤其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化工援助与合作力度。

  主席先生,

  大会将任命尤祖姆居大使阁下为下任总干事,这对禁化武组织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具有重要意义。过去8年,菲尔特总干事及其领导下的技秘处辛勤工作,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出色的专业能力,确保了禁化武组织平稳、高效运转,为公约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中方赞赏菲尔特总干事杰出的领导才能和管理能力,并祝愿他在新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大成功。

  同时,我也愿借此机会对新任总干事人选尤祖姆居大使阁下表示祝贺。执理会全体成员一致推选尤祖姆居阁下担当重任,既是对其个人才能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更对他进一步推动公约实施、有效推进现实化武及遗弃化武销毁进程寄予厚望。中方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他的工作,推动禁化武组织各项工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果。

  主席先生,

  中国始终以负责任和建设性态度参加禁化武组织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义务。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履约法律规范,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覆盖全国、管理有效的履约体系。中国按时、准确提交了各类宣布,顺利接待200余次视察,其中今年前11个月达到33次。同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禁化武组织的合作。今年6月,中方与禁化武组织在香港成功举办了亚洲地区海关执法研讨会。中方还通过禁化武组织“援非项目”向非洲国家提供了化工人员进修名额,并向非洲9个缔约国捐赠了计算机。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继续为促进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做出积极、建设性贡献。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向重视公约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问题,下面请允许我邀请香港特区工业贸易署副署长刘利群女士发言介绍公约在香港特区的适用情况。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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