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日内瓦)
主席先生,
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是核裁军与核不扩散领域的重要问题。妥善解决该问题,对推进核裁军、防止核武器扩散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际安全领域一些消极事态发展令人忧虑,妥善解决无核安保问题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无核武器国家获得安全保证,将有助于增强其安全感,减少谋求核武器动因。无核武器国家要求不受核武器威胁,并把这种保证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完全正当、合理的。无核安保不是核武器国家给予无核武器国家的单方面恩惠,相反,应被视为防止核武器扩散、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重要举措。
建立无核武器世界任重道远,推动不首先使用是最现实可行的无核安保举措。实现核裁军最终目标前,核武器国家应明确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快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此外,核武器国家应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不把任何国家列为核打击目标,不把自身控制的核武器瞄准任何国家。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多年来,中国一直呼吁其他核武器国家像中国一样作出类似承诺,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中方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尽早就达成一项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书开展实质性工作。同时,对其他任何有助于推进无核安保问题取得进展的建议或举措,中国均持开放态度,愿予积极考虑。核武器国家应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并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承担相应义务。
主席先生,
获得无条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全保证是无核武器国家的普遍愿望,中方期盼这一愿望早日实现,也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此做出不懈努力。
中国代表团已提交核问题综合工作文件,阐述了中方相关立场主张,希望其内容能够反映到筹委会报告中。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