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北京)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出席联合国支持巴以和平国际会议,共同探讨如何促进巴以和平。
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以色列国随之建立。遗憾的是,六十多年过去了,属于巴勒斯坦人的国家始终未能真正建立,巴勒斯坦的许多土地仍被占领,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民族权利也未能得到恢复。这是导致巴以、阿以长期尖锐对立、难以实现和平的根源。纠正历史不公,赋予应有权利,既是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关键,也是国际社会的期盼。“两国方案”的核心就是实现巴勒斯坦独立建国,最终目标是巴、以两国比邻而居、和睦相处。
近两年来,中东地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问题的关注。但巴勒斯坦问题作为中东问题核心的地位没有改变,解决这一问题对维护中东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意义也没有改变。近期,国际社会加大促和力度,巴以双方也就恢复和谈表达了一定积极愿望。重启停滞已久的巴以和谈、推进“两国方案”面临重要契机。
女士们,先生们:
和平之路崎岖坎坷。要想把美好愿望变成现实,为重启并推进和谈营造良好氛围,巴以双方和国际社会必须采取切实行动,消除前进中的障碍。中方认为:
——应该停止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特别是东耶路撒冷新建、扩建定居点,停止强拆巴勒斯坦人房屋等行为,停止任何单方面改变耶路撒冷现状的行为,切实尊重和保护耶路撒冷的宗教、文化特性。
——应该停止一切针对平民的暴力活动。生存权和安全权是巴以人民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事实一再表明,暴力只能带来仇恨和“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必须摒弃。巴以各派政治力量都应着眼于本国人民福祉和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坚持走和平谈判道路,通过对话而非对抗解决分歧。
——应该解除对加沙地带的封锁,尤其是放宽对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准入,缓解人道主义困境,并积极支持加沙经济重建,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改善巴勒斯坦被关押者的人道待遇、释放被无辜关押者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应该持续推进巴勒斯坦内部和解。只有巴勒斯坦各派团结一致,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巴勒斯坦的统一和建国事业,也才能使巴以双方达成的任何和平协议得以真正落实。
中方认为,解决好上述问题,将有助于为重启巴以和谈、实现“两国方案”创造条件。巴以双方,特别是处于强势地位的以方,应该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努力消除障碍,相向而行,争取尽早重启并持续推进和谈。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是最早支持巴勒斯坦民族解放事业、承认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和巴勒斯坦国的国家之一。中东和平进程启动后,中方坚定支持巴以和谈。近年来,中方对巴勒斯坦以国家身份加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予以积极支持。上个月,中方接待了巴、以领导人访华,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中方关于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四点主张,明确支持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实现巴以两国和平共处。“四点主张”特别强调,巴以双方都要采取切实措施,为重启和谈创造必要条件。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20年前,“奥斯陆协议”的签署扬起了巴以和平之舟前进的风帆。20年来,尽管历经风雨,但我们的航向始终不改。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与阿巴斯总统会谈时所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只要巴以双方和国际社会始终坚持和平的大方向,并锲而不舍作出努力,就一定能够克服前进中的障碍,最终实现巴以人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期盼。
谢谢大家!